偷聽董事長老公講電話 老婆買內線被抓「反虧1150萬」

▲在家中電話卻衍生出內線交易。(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家有豬隊友杭州王永琴女士在家中偷聽到老公講電話,談及公司將被收購的內幕消息,借用別人帳號股票合計買入價值600萬元人民幣的「巨龍管業」股票,沒想到股票不斷狂跌,最後反虧了227萬元人民幣(約1021.5萬元新臺幣),近日又被證監會罰款50萬元人民幣(約225萬元新臺幣),總共賠了257萬元人民幣(約1156.5萬元新臺幣)。

王永琴老公王男爲杭州搜影的創始股東時任董事長,2016年11月7日得知公司將被巨龍管業(現已更名爲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併購消息後,2016年11月初至12月底期間在家中打電話與他人討論公司重組事情。王永琴得知後,萌生了買「巨龍管業」股票的想法,使用的資金夫妻共有財產

王永琴借用了「鄭某」、「張某」兩人帳號,「鄭某」帳號於2016年12月16日、19日買入「巨龍管業」共計23.2萬股,成交金額共計492萬元人民幣,內幕消息公開後,於2017年12月19日全部賣出,「鄭某」賬戶虧損229.5萬元。

另外用「張某」賬戶於2016年12月13日至15日買入「巨龍管業」共計47200股,成交金額共計99.8萬元人民幣,內幕消息公開後,於2017年12月19日賣出31100股,「張某」賬戶內幕交易盈利2.1萬元人民幣。

▲股票大跌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記者李毓康攝)

證監會認爲,該內幕消息形成於2016年11月7日,公開於2016年12月21日,這期間爲內幕消息敏感期。王永琴控制的兩個賬戶存在銀證轉賬後馬上、大量、首次、單向全倉買入的特徵,交易行爲明顯異常,且賬戶的開立時點、銀證轉賬時點、股票買入時點與內幕消息的公開高度吻合。

王永琴的行爲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內幕交易行爲。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王永琴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並處以五十萬元人民幣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