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同事遺體上傳LINE羣組無罪 法官:死人沒有隱私權

▲林姓男子殯儀館幫忙同事喪事,卻擅自進入驗屍間拍照。(圖/資料照/東森新聞

記者遊舜喜基隆報導

基隆客運一名林姓男司機2014年間協助毛姓同事的後事,卻在未經家屬的同意下,偷拍毛男遺體下半身,並上傳到LINE的司機羣組中,因此被控告妨害秘密。但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爲法律對於隱私權的保護僅限於活人,並不及於死者,雖然林男的行爲不道德,但也不構成犯罪。

判決書指出,毛男因故去世後,多位同事一起協助處理治喪事宜,其中林姓司機卻趁檢察官相驗遺體時,擅自進入驗屍間,並在沒有得到家屬同意的情況下,利用手機拍攝相驗程序,以及毛男的身體隱私部位,事後還將照片放上多達68名成員的LINE司機羣組中,家屬得知後,氣得將他一狀告法院

▼林姓男子將遺體照放上LINE羣組中,供所有成員觀看。(圖/示意圖,與本新聞內容無關/東森新聞)

檢方認爲林男無故偷拍他人非公開活動,還將內容散佈,已經觸法;但林男辯稱當時只是爲了讓其他同事知道毛男確實已經死亡,纔會拍照上傳,也沒有注意到不小心拍到毛男的下體,而且拍照時,並沒有任何人阻止他。

基隆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爲林男拍攝屍體並上傳的行爲,在道德上雖然有可以非難之處,但民法明文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因此法律保障的「隱私權」應指活人的隱私,不包括死者在內,因此認定林男沒有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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