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佐偷同事錢丟官又去超商偷 妻心死提離婚揭他偷拍胞妹私密處

臺中一名巡佐偷同事錢丟官,之後又去超商偷竊遭判刑,妻子提離婚訴訟,揭發他曾偷拍胞妹私密處。(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中市張姓男子原本在派出所擔任巡佐,因偷走同事錢包內的100元、3度翻看同事勤務櫃行竊未遂,失去警職,之後又因在超商行竊被逮遭判刑。張妻心死提離婚訴訟,揭開張男曾偷拍她2個妹妹的私密處,還曾違反她的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臺中地院審理後,判準離婚。

根據判決書內容,原在臺中市某派出所擔任巡佐的張男,2019年1月翻同事勤務櫃,偷走同事皮夾的100元現金;同年4月又3度翻看同事勤務櫃行竊未遂,遭判拘役40日、緩刑2年,張男也因此失去警職。

然張男去年又被抓到在超商偷竊梅子、維他命C、枇杷膏、牛肉乾、葉黃素等物品,被依竊盜罪判他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張妻心死提出離婚訴訟,披露張男曾在1995年兩人婚後不久,趁陪她回孃家時,偷裝針孔攝影機拍攝她妹妹的身體隱私部位,事後她與家人選擇原諒。但張男竟在2017年又用相同手法拍她另一個妹妹的隱私部位,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訴,不過妹妹最後將撤回告訴。

張妻另指控,張男於去年5月間,違反她性自主意願,以強行的手段發生關係,至此夫妻情分已然盡失,兩造形同陌路,請求離婚。

臺中地院審理後,認爲張男身爲警察,還犯下竊盜、妨害秘密等案件,並違反妻子意願發生關係,造成其精神痛苦,婚姻關係難以維持,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