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同事裸背PO上網 美容師求刑3個月
▲何姓美容師從沒想過自己的玩笑,會讓對方氣到堅決提告。(圖/資料畫面翻拍)
如果沒經對方同意就將私密照片上傳到網路上,有可能會觸犯公然侮辱罪。北市有一名何姓美容師,在店內未經楊姓女同事同意,擅自以手機拍下女同事裸背指壓照片,並上傳到臉書,氣得女同事提告。臺北地檢署偵結,這名美容師被求處3個月有期徒刑。
用戶人數多達8億多人的臉書,社交網站力量可說無遠弗屆,但如果未經對方同意就PO上朋友的性感照片,還跟網友公開評論,小心觸法。去年5月,在知名美容公司擔任美容師的何姓女子,趁同事練習指壓時偷拍楊姓女同事的裸背,還以「性感美背」爲名貼上臉書,並與網友評論,女同事憤而提告。
檢察官偵查時,楊女強調此事讓她受傷很大,拒絕和解,檢方只好依法起訴,並認爲何女身爲美容師,應特別注重個人隱私,但考量其事後犯坦承犯行,僅求刑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