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站着騎車、放手過彎 有把風罰錢不起訴

東森新聞記者羅欣怡、楊凱臺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酆(音ㄈㄥ)姓騎士,今年兩次在北宜公路上壓車、站立方式騎車,被業餘攝影師拍照PO網,卻被其他網友檢舉危險駕駛,警方開出1萬2000元的罰單,還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函送法辦,但是檢察官認爲他沒超速、沒競速,還有請朋友幫忙注意車輛,雖然騎車方式不當,最後還是不起訴處分

24歲的騎士酆國豪每次出門騎車,整套重車裝扮一定不離身,騎着他的100cc改裝車在北宜公路上的過彎動作帥氣,但是仔細看照片裡,他站在時速60公里的機車上,雙手放開龍頭車身壓的很低,連排氣管都快磨到柏油路面,有業餘攝影師替他拍照PO網,卻被其他網友送警檢舉。

酆國豪說,「收到罰單的時候蠻訝異的,可是訝異歸訝異,還是覺得沒差,我早就知道會有這一天。」手上這5月份收到的罰單,警方在上頭註明他放雙手過彎,危險駕駛,開出一張1萬2000元的罰單,還把他函送法辦。

酆國豪表示,「我還會想說,前面沒有車,跟後面沒有車,我纔敢做這些動作,因爲既然要拍照,當然要安全啊!」

1萬2000元的罰金繳了,但是警方也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嫌送辦,但是檢察官透過照片,發現當下他沒和人競速,也沒超速,甚至還有朋友在旁邊幫忙注意往來車輛,最後不起訴處分,酆國豪表示,「應該的,我只是要存給自己紀念用的,沒有說要證明我很行。」酆國豪被重罰差點吃上官司,只爲了「青春不留白」這幾個字,他說下次不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