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人夫首次嘿咻就被捉姦 女怒告仙人跳
▲一名人妻和人夫偷情開房間,沒想到一完事就被男方妻子捉姦,讓這名人妻懷疑遭仙人跳。(圖/示意圖,記者李鍾泉攝)
新竹市一名擔任工程師的已婚林姓男子,去年5月揹着妻子在網路上結識一名已婚林姓女子,雙方相談甚歡,幾天後相約到旅館發生性關係。不料纔剛完事,林妻就報警抓姦。一行人帶回警局偵訊後,林妻要求賠償100萬和解,但這卻讓林女認爲是「仙人跳」,反告對方恐嚇取財。但檢方查無不法,林妻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37歲的林女指控,去年5月期間,44歲的林男用了假名字和假照片,自稱是補習班教師,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對她熱烈追求。雙方相談甚歡,幾天後相約在新北市中和區一間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儘管碰面後看到男方本人與照片不同,但兩人還是開房間了。
沒想到完事之後正要步出房間時,林妻、徵信社和警方都已經在門外等候捉姦,隨後就將兩人帶回派出所。到了警局之後,林妻和另名男子恫嚇林女「只要賠100萬元就不提告,免得留案底,丈夫也不會知道,搞得家庭破碎」,林女擔心姦情曝光,最後協調之後以50萬元和解,簽了3張本票給林妻。
林女事後愈想愈不對勁,「哪有第一次開房間就被捉姦」,讓她懷疑是遭到仙人跳,因此反控林妻恐嚇取財。但林妻反駁仙人跳,加上員警證稱現場都有律師和徵信社業者,檢方因此認定協議書和本票是林女自願簽下,若遭脅迫即可向警方求助,因此予以林妻不起訴處分。林女的丈夫得知妻子通姦一事,對林男提告通姦,檢方依相姦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