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會選舉涉及不法 檢察總長赴苗栗地檢署視察

檢察長江惠民10日上午前往苗栗地檢署視察農漁會選舉查辦情況。(謝明俊攝)

檢察總長江惠民10日前往苗栗地檢署視察農漁會選舉案件查辦情形,苗栗地檢署報告指出,上個月查辦苗栗市農會會員代表選舉,候選人羅道宏涉向會員買票賄選一案,檢方日前偵結,依羅道宏坦承以每人2至3千元不等買票,向苗栗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另收受賄款的5名會員,因將收賄款項全數繳回,承辦檢察官予以職權不起訴。

檢察總長江惠民是針對農漁會選舉涉及不法情事,10日上午前往苗栗地檢署聽取查辦情形,由苗栗地檢署選舉查察賄選暴力執行小組執行秘書主任檢察官鄭葆琳提出專案報告。

苗栗地檢署檢察長鄭鑫宏鑑於農漁會選舉是地方重要選舉,於去年12月9日就召開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聯繫會議後,指示鄭葆琳積極協調苗栗縣調站、苗栗縣警局、苗栗縣政府政風處等單位積極搜報,先於今年2月3日查獲苗栗市農會選舉的現金賄選案件,成爲本次農漁會選舉全國首宗破獲的現金賄選案,

檢方表示,苗栗市農會會員代表選舉,候選人羅道宏涉向會員買票賄選,經檢察官黃棋安指揮警調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2月3日針對涉案候選人羅道宏、會員等10餘人進行傳喚調查後,於2月26日偵查終結。

檢方指出,羅道宏坦承在今年1、2月間向會員拜票時,以每票2、3千元賄選,承辦檢察官據此向苗栗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收受賄選款項的5名會員,因已將收受的賄選款項全數繳回檢方,且在偵查過程坦白事實,並深表悔悟,承辦檢察官綜合考量後,給予職權不起訴處分

苗栗地檢署強調,農漁會選舉逐漸進入尾聲,但苗栗地檢署並未鬆懈,將持續分析情資偵辦相關犯罪,以維護轄內選舉公平公正

江惠民最後提醒,近年環保犯罪的嚴重性,期勉苗栗地檢署能夠在這類犯罪的偵辦上展現偵辦魄力,藉以嚇阻不法業者。鄭鑫宏表示已經責成主任檢察官黃嘉生聯繫整合環保警察與主管機關召開平臺會議,共同爲維護苗栗轄內的美麗環境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