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修法 財政部:夫婦收入懸殊合併較省稅!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14日通過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法案預計103年5月起,夫妻報稅薪資所得外,新增各類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算稅額,再合併申報,夫妻報稅負擔可望再減輕,對此,財政部表示,對於收入相差懸殊的夫妻來說,合併計較省稅

根據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除了薪資所得外,未來夫妻非薪資所得可選擇分開計算稅額,再合併申報,該項草案若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預計103年元旦起即可實施,屆時同年5月報稅即可適用,財政部預估整體損約165億元。

依修正草案規定,未來夫妻報稅有3種方式可選擇,第1種是全部合併計算;第2種是隻有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第3種是所有各類所得都分開計算,再合併申報。民衆將可自行選擇最有利方式計算稅額。

此外,依據財政部委託專家學者研究,以財政資訊中心99年綜合所得稅資料推估,若修正草案通過後,財政部整體稅收減少約165億元。

對於修正草案,財政部表示,這次修法是基於大法官釋字第696號解釋令,由於現行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強制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稅額,較單獨計算稅額,增加稅負,造成單身者與已婚者在稅負上的差別待遇,因而違反租稅公平以及憲法平等原則

不過,財政部也指出,雖然財政部因此稅收減少約165億元,然而,對於所得相差懸殊的夫妻來說,選擇合併計算,稅負還是較低、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