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請2年育嬰假 竟成酒店大亨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警局桃園分局偵查隊員陸宏錦被控請2年育嬰假投入酒店生意,還變賣酒店獲利700萬元,日前因股東沒拿到錢,找民代陳情,才意外讓酒店大亨身分曝光

公務人員不能介入酒店經營,陸宏錦疑透過妻子洪玉真名義投資酒店生意,在96年投資101酒店,之後又陸續投資夜天使、紅翻天、寶馬等3家超過1成股份。今年年中,陸宏錦瞞着李姓女股東把101酒店賣掉,獲利達700萬元,卻一毛錢也沒拿給股東。

▲(圖/資料照片/與本文無關)

李姓女股東不滿陸宏錦瞞着她將酒店賤賣,坑殺她近千萬元的投資,22日下午在桃園縣議員張肇良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陸宏錦在育嬰假期間投資酒店,且實際參與經營,並拿出酒店監視畫面作證。

張肇良表示,10月初就已經將情報資料轉給桃園警分局,卻不見督察人員有任何動作,也沒有懲處陸,才決定開記者會揭穿,「陸宏錦在育嬰假期間,除了睡覺都在酒店辦公室,這像在照顧嬰兒嗎?」

桃園警分局長江益義則說,月初接獲資料已展開調查,但陸否認,而且需要花時間傳訊股東釐清案情,並沒有護短。

陸也對此否認指控,表示他與妻子都沒有投資或經營,只是和李姓女股東是朋友,有金主想投資,妻子才居中牽線投資酒店。

李女指控,陸宏錦直到今年6月復職後仍持續投資、出入酒店,但分局的督察人員竟毫不知情。縣警局22日下午緊急將陸宏錦停職,先將他調警備隊,擔任拘留所制服警員全案並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處理,若情節嚴重,可免職或撤職。

據桃園縣警局調查指出,陸宏錦是從八德分局調到桃園分局後就辦理留職停薪,請2年育嬰假,因爲換環境,因此認識陸宏錦的警員不多,因此請了育嬰假也沒有讓人起疑,初步清查在桃園分局期間沒有包庇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