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請育嬰假陪酒還債 1月兒「像惡魔」大力搖晃害命

澎湖曾任軍職陳姓女子2018年涉嫌酒後照顧1個多月大男嬰大力搖晃導致「嬰兒搖晃症候羣」致死,二審高雄分院考量她認罪,將原判1年2月改判緩刑,全案定讞。(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澎湖曾任軍職的陳姓女子,2年前利用育嬰假到酒吧陪酒還債,下班時疑似對1個多月大的兒子不當照顧、大力搖晃導致「嬰兒搖晃症候羣」,經9個月搶救後不治。一審澎湖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女1年2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考量她認罪,宣告緩刑4年,全案定讞。

26歲的陳女曾前夫育有1子,離婚後與同爲軍職鄭姓男子再結婚,2017年11月生下男嬰,2018年1月1日起申請育嬰假。但陳女疑積欠前夫、卡債25萬元,育嬰假期間每晚8點至隔天凌晨4點在酒吧陪酒打工,男嬰則委請一名無證照的陳姓保母住處代爲照顧。

2018年1月4日陳女凌晨下班接手照顧男嬰時,疑似不堪哭鬧,激烈搖晃男嬰導致「嬰兒搖晃症候羣」,陳女丈夫當年1月6日晚間接手照顧時,發現男嬰哭鬧不停且持續嘔吐,送醫後才查出有腦硬膜下出血、腦水腫蜘蛛膜下腔出血等「嬰兒搖晃症候羣」症狀,經澎湖醫院搶救、轉送高醫急救,於當年10月15日不治。

一審時陳女極力辯稱沒有毆打或搖晃兒子,不清楚爲何受傷,但法官查出陳女曾在臉書抱怨男嬰很吵、像惡魔,懷疑她照顧兒子時恐酒醉、未盡注意義務造成傷害,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2月,鄭姓丈夫及保母因無法佐證施暴或過失判無罪。

二審時陳女終於承認犯行,法官考量她去年4月又與丈夫生下1女需照顧,宣告緩刑4年,條件爲參加法治教育8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