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臺苯!前經濟部常次判刑3年 天籟董事長判3年半

臺北地方法院判決,經濟部常務次長張鍾潛在臺苯掏空案中,判刑3年。(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苯掏空弊案中,經濟部前常務次長張鍾潛、天籟集團董事長鐵漢,以及臺苯前後任經營團隊等共10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僞造文書等罪遭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宣判,張鍾潛遭處有期徒刑3年,孫鐵漢被依觸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不法所得新臺幣631萬5600元全數沒收。

臺苯前董事長劉正元無罪;臺苯公司力福工程董事長蘇嘉屏,涉犯10項罪名,處有期徒刑2年不得易科罰金,另有期徒刑10個月,可以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計算。臺苯前任總經理王宜陵被依違反證交法,判刑2年,後任總經理陳建宏被判7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需繳交公庫45萬元。

臺苯財務副總明德,則是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退休的致恩公司財務主管黃迪晞,被判處9個月刑期,緩刑3年,需繳交公庫60萬元。

檢調追查發現,孫鐵漢及臺苯前董事長劉正元、臺苯子公司力福工程董事長蘇嘉屏、臺苯財務副總陳銘德等人,涉嫌利用力福工程等6家子公司與天籟進行股權交易時,以人頭協助孫鐵漢取得2664萬多元佣金

另孫鐵漢、蘇嘉屏涉嫌於2010年至2011年間,指示力福工程會計人員製作工程事業爲主,景碩公司工程款的不實轉帳傳票,以債作股,使景碩公司承爲力福工程的子公司。

而臺苯子公司致恩,也有財報不實狀況。包括張鍾潛、致恩的前、後任總經理,以及退休的致恩前財務主管等4人,涉嫌在2012、2013年財報上造假,透過境外子公司進行假交易,涉犯財報虛僞不實罪。

檢調並且查出,臺苯的孫公司美都,其總經理林坤輝涉嫌在2007年10月,未經美都授權,盜用印章,與詹姓金主簽訂新竹縣竹東鎮新埔鎮的集村農舍興建開發合作協議書,直到建案完工林坤輝才告訴公司,導致美都財報在2011年認列8036多萬元損失

臺北地檢署於2016年6月偵結,林坤輝被以僞造文書罪起訴。負責致恩財報的會計師巫毓琪認罪,獲緩起訴3年,需支付公庫40萬。張鍾潛、孫鐵漢等人,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僞造文書等罪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