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國華人壽 翁大銘過世判不受理

因死亡獲判公訴不受理的5人,包括翁大銘、翁一銘,及國華人壽前董事長蕭新民、前總經理前陳東成、前監察人葉宗憲。被通緝的3人爲翁有銘、翁德銘及前國華人壽董事長張貞鬆。

判罪的8人,爲前華隆公司副董兼總經理樑清雄,依連續背信罪判5年;中國徵信所負責人洪文龍,依僞造文書罪判1年;統一不動產鑑定公司負責人張世儒、國華人壽前財務經理黃壽美、前財務副理吳維尚、前放款科長魏雲瑛、前放款科經辦高政義、王鳳鳴等6人,分依背信、僞造文書罪合併判刑10月至2年不等,均可易科。

合議庭認爲,翁氏兄弟等人行爲囂張,甚至有同一天通過放款,卻能在同一天傍晚就撥款,覈撥款速度之快,令人匪夷所思,掏空國華人壽46億6800多萬元,造成國華人壽鉅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