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吃蘿蔔糕不成揮砍妻子 尪瞎扯:抱在地上滾才受傷

家暴前科丈夫凌晨到妻子早餐店要求吃蘿蔔糕,遭拒絕後竟拿到砍傷妻子。(中時資料照)

新竹1名開早餐店的人妻小芳化名)因不堪丈夫家暴,去年申請保護令後引來對方不滿,丈夫趁着她凌晨3點準備營業時,到店內嚷嚷要吃蘿蔔糕遭拒絕,竟暴怒拿菜刀揮砍,導致她腿部有多處傷口;事後丈夫甚至辯稱「當時被妻子在地上抱着滾來滾去」,不知傷口從何而來,法院認定他毫無悔意,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

判決書指出,小芳因遭受丈夫家暴,去年4月向法院申請保護令,6月經對方提出抗告駁回確定;不料丈夫因心生不滿,在去年7月27日凌晨3點多闖入小芳正準備開門的早餐店,並大聲嚷嚷要吃蘿蔔糕,遭小芳因尚未營業而拒絕,沒想到他一氣之下拿出菜刀一陣猛砍。

2人爭執過程中,丈夫多次砍傷小芳的腿部,最後是鄰居聽見打鬥聲,才緊急將倒在地上的2人拉開,將丈夫手的菜刀奪去,並緊急將小芳送醫才撿回一命;離譜的是,丈夫事後在法庭上辯稱小芳的傷勢是當時他被妻子「在地上抱着滾來滾去」,莫名就有傷勢了,全盤否認有蓄意傷害。

但法院認爲,小芳腿上有多達3處20公分以上的傷口,且指認砍殺時間在4分鐘以上,經救治後小腿神經功能喪失,腳無法擡起,該丈夫遭家暴通報9次仍無視法院禁令,甚至在犯罪後又辯稱不知道傷口從何而來,顯見犯後沒有真誠反省自身過錯,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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