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全盲按摩師狠割頸女友 法院判決大逆轉

臺中市一間按摩院4月20日發生情殺案件蔡姓女子蘇姓全盲按摩師(圖中)砍殺。(臺中市第二分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北區一間按摩店4月間發生一起男女情殺糾紛,一位蔡姓女子遭全盲蘇姓男按摩師以美工刀砍頸,當時蘇男強勒蔡女脖子,遭檢方殺人未遂罪起訴。案經審理後,法院認定蘇男爲全盲,因情緒激動才揮刀誤傷對方頸部,勒脖則爲止血而非想殺人,再加上蔡女撤告,全案判決公訴不受理。

據判決書指出,全盲蘇姓男按摩師於臺中市北區漢口路開設一間按摩店,而蔡姓女子也於按摩店中協助處理行政雜事,據瞭解,兩人關係緊密,交往7年之久,不僅同居也在同場所工作,蘇男在過去期間多次借錢給蔡女。

4月20日晚間時,蘇男疑似因不滿蔡女擅自從戶頭中領走5萬元現金,便抽起放在筆筒中的美工刀,朝蔡女的脖子畫出7cm的傷痕,蔡女當場血流如注,而當下,蘇男更出手勒住蔡女的頸部,經鄰居聽見蔡女呼叫聲後前往查看,報警後隨即遭殺人未遂罪移送法辦

臺中法院審理時,蘇男聲稱,他因全盲的關係,並不曉得美工刀露出來的長度,當時因情緒激動才揮刀誤傷蔡女脖子,更不曉得傷及何處,僅因踩到地板上的血滑倒,才驚覺傷到人,便用右手找到傷口止血,否認勒脖一說。

另位吳姓救護員則出庭指稱,事發當時他趕往現場急救時,蔡女傷處早已止血,判定蔡女大概將蘇男爲傷口加壓止血的動作,誤認爲壓脖。

合議庭酌情後判定,蘇男與蔡女交往7年以上,雖現已分手,但仍同居且共同工作,兩人情家人,當時僅因情緒失控才誤傷脖子。參考傷口最深處爲1公分,顯見下手力道非重,且除頸部外,無其他受傷部位,以可見蘇男並沒有故意想剝奪對方生命,僅涉嫌傷害罪,而傷害罪屬告訴乃論,參酌蘇男已與蔡女達成調解,蔡女撤告,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