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恐逃亡是人性」 魏應充延押庭三度召開

魏應充兩度獲交保,臺中分院9日發回更裁。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頂新制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兩度獲交保,檢方再提抗告,臺中高分院9日又發回更裁,彰化地院10日上午審理黑心油案,下午2時10分召開羈押訊,魏應充能不能在帝寶過年再度成爲焦點

魏應充3日被彰化地院裁定以3億元交保,引起輿論譁然,彰化地檢署不服再提抗告。檢方於抗告狀中指出,根據美國《富比士》(Forbes)雜誌估計,魏的財產高達20億美元(約630億元臺幣),即使將保釋金被裁定爲天價的3億元,對他也不構成約束力,仍有逃亡與串證的能力,因此仍有羈押之必要。

臺中高分院9日撤銷原裁定,再次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合議庭裁定書指出,本案被告其等所涉犯罪數甚多,將來查證如屬確實,則有事實足認魏應充等人所判處之罪數應屬不少,合併定其等所應執行之有期徒刑,應屬非輕;衡諸常情重罪常伴有逃亡、滅證之高度可能,系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之基本人性合理判斷犯重罪嫌疑重大者,「具有逃亡或滅證之相當或然率存在。」

彰化地院上午9時10分先召開審理庭,傳喚魏應允等4名被告出庭,並交互詰問一名辯方證人。下午2時10分召開羈押訊,這也是他第三度的延押庭庭訊結果將決定魏等人是否維持重金交保或改裁收押。一般認爲,合議庭維持交保裁定的可能性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