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樂琪驚傳香料「過期兩個月」 衛生局開罰10萬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法式餐廳法樂琪遭離職員工爆料「加粉制湯」,臺中市衛生局前往當地分店稽查還發現過期香料當場開罰餐廳10萬元。稽查員指出,在法樂琪臺中分店的廚房查到兩瓶無鹽大蒜香草香料,上頭的保存期限只到103年1月19號,顯然已過期近兩個月,非常離譜

▲法樂琪被接連爆料,主廚張振民17日親火線澄清。(圖/東森新聞)

法樂琪遭離職員工爆料,裡面的湯根本沒煮過,都是靠調味粉製作而成,逼得法樂琪主廚、老闆張振民17日親上火線澄清,還嗆說爲了提升食物香味,「加粉不是壞事」。不過,法樂琪出包的事情不只一樁,臺中分店的廚房因爲使用過期香料,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已經被臺中市衛生局開罰10萬元。

衛生局指出,在臺中市廣三SOGO店的法樂琪廚房內,查到過期近兩個月的「無鹽大蒜香草」香料,可依法開罰6萬到5千萬元;另外還發現未標示中文的「碎番茄罐頭,以及進口牛肉卻未標示出處等兩項疏失。

對此法樂琪臺中店迴應,牛肉沒有標示出產來源,會在標誌修正前暫停供應;至於香料過期部分,會持續加強內部的管控和在職教育,下次一定會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