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家/營造全民共識 擴大基礎建設振興臺灣

臺灣銀行家4月號雙封面。(圖/金融研訓院提供)

撰文/黃崇哲

基礎建設」,泛指對一個國家而言,能夠提供一些對長遠民生及經濟發展所必需的投資持續營運項目。這些基礎建設,包括水利、供電、道路等硬體的實質基礎建設(PhysicalInfrastructure),還有教育、科技、醫療衛生等社會基礎設施(Social Infrastructure)。而這些建設,不僅在興建的階段可以因爲投資而帶動經濟成長,更能在完工營運時,改善人民的生活條件,進而提高國家競爭力

只是,對照基礎建設的重要性,在國內外的經驗中,卻也伴隨着蚊子館的錯誤投資,甚或貪污情事。畢竟一項基礎建設從規劃、興建到營運,往往需要相當長的期程,也在不同的政治人物任期中,稀釋了預算支出與建設成果的關聯性。就如同我國30年前「十大建設」中的高速公路機場項目,目前仍持續貢獻,呈現投資效益,但其後的各項重大公共建設計劃,可以對國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卻極爲有限,甚至出現爲數不少的蚊子館建設,爲人所詬病。

因此,對於新政府即將大力推動的「前瞻基礎建設計劃」,如何得以符合臺灣當前的發展需求,確實擔負起帶動經濟發展的重責大任。本文將檢視過去我國基礎建設的發展歷程,同時檢視我國目前的發展條件,對本次的前瞻基礎建設計劃推動提供建言。

基礎建設爲各國國家政策重要項目

總統蔡英文在去年底(2016年)對媒體的談話中正式提出:「將採取具前瞻性的積極財政政策,全面擴大基礎建設的投資,包括地方建設,以及下一個世代需要的基礎建設。」

此外,在提到財源的籌措上,總統也特別提到,這項前瞻的基礎建設投資計劃,將是一個國家級的中長程擴大內需方案。在優先順序及執行時程的訂定下,政府將不排除以追加預算,或者特別預算的方式,來加速進行。同時,政府也將善用財務工程,引導民間資金積極參與,進而活絡民間的投資。

在如此指示下,行政院也積極展開規劃協調,並宣示將向立法院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劃」的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案,以作爲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據行政院草案的內容:這項計劃共涵蓋着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鄉建設等5大面向的各項工作。期望用這些計劃所衍生的財務需求,帶動國內全新的鉅額投資,並帶動整體經濟動能

而在國際趨勢上,基礎建設與公共建設的發展也都成爲各國國家政策的重要項目。不論是美國總統川普國會所言:「我將要求國會通過1兆美元的基礎建設法案,由公共及民間資金支應,創造數百萬個工作機會。」或者是亞洲開發銀行(ADB)新近發表的「滿足亞洲基礎建設需求」(Meeting Asia's Infrastructure Needs)中所指出,亞洲新興經濟體在2030年前須投入最高26兆美元,用於運輸、電信、潔淨用水、污水等基礎設施,才得維持經濟成長、消除貧窮及對抗氣候變遷。顯見對於基礎建設在經濟發展持續增長的重要關鍵角色,各國都有一致性的認知。

▲臺灣重大公共建設歷程。(圖/金融研訓院提供)

臺灣重大建設計劃曾帶動經濟發展

回顧我國基礎建設的發展歷程(詳見圖1),是以1974年至1979年間所進行的「十大建設」,做爲我國重大公共建設計劃的開端。在十大建設中,有6項是交通運輸建設,3項是重工業建設,1項爲能源項目建設,總花費估計在新臺幣2,000億至3,000億之間。其中雖也有如蘇澳港此類在興建完成後,使用效率不彰的案例;但就整體而言,各項交通與工業計劃,鹹論對於當時因石油危機造成的經濟不景氣,有效的提升了國內需求,也藉由十大建設中的現代化交通設施與電力提供,強化臺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舉例而言,計劃之一的中山高速公路,將基隆至臺北的行車時間,由原本的39分鐘縮短至18分鐘,並使臺灣本島的公路運輸能力提高1倍,配合港口的建設,於是也帶動了各交流道附近的工業區發展,並整體帶領檯灣度過全球性的經濟衰退。

之後,政府並配合經建會的經濟建設計劃,又提出了「十二項建設」與「十四項建設」,將各項重大公共建設計劃整合宣傳。其後不論政黨輪替與否,接續着又出場了「六年國建」、「亞太營運中心」、「挑戰2008」,一直到「大投資、大溫暖」以及「愛臺十二建設」,各項宏大的口號願景,在在都標誌着歷任閣揆與行政團隊,爲臺灣提供發展願景的企圖心

只是,雖然有這樣多的努力,也確實逐步的改善了臺灣的基礎建設水準,但是對照其他國家,尤其是中國、越南等新興工業地區,臺灣的進步速度彷彿明顯落後於其他國家。就以也是在十大建設就開始營運的桃園機場爲例,漏水、破損跑道以及延宕的機捷進度,對照其他國家近年新建機場的蓬勃發展,就讓國人對於政府在基礎建設的努力產生了相當質疑,也失去了對於建設應有的期待感。

臺灣基礎建設發展面臨2大挑戰

而依據國發綜規處鄧壬德的歸納研析,我國近年基礎建設發展主要是遭受到2大挑戰:一是公共投資不足,讓公共投資乘數效應減弱;二則是政府債務居高不下,限縮了政府的公共建設支出空間。尤其是近年來,因爲我國預算中的社會安全支出大幅增加,大量排擠了資本門經濟投資的可能空間,更讓我國政府投資未來的可能能量大幅縮減。

對照之下,在1970年代,我國公共投資佔名目GDP的比率爲12.8%,對經濟成長貢獻率達26%。但到2011∼2013年時,公共投資所佔GDP比率僅剩4.4%,這樣的水準對照國際已屬偏低,再加上投資效率不彰的情況下,致使民衆逐步無感於政府的施政努力與決心。雖是如此,但臺灣仍有極大的機會乘勢再起。尤其是因爲近年經濟成長放緩而造成的超額儲蓄,以及目前基金操作報酬偏低的各種中長期資金,若得妥善運用,或能爲當前的基礎建設發展突破瓶頸(詳見圖2)。

▼臺灣投資率與儲蓄率。(圖/金融研訓院提供)

公私部門合作投資漸成國際趨勢

因爲各國爲了發展基礎建設,相關的財源除了藉由政府稅收或舉債的預算收入外,近年來,隨着民間資本的興起,國際上的趨勢也漸採公私部門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來吸引民間投資。這種PPP模式,利用合理的風險分攤與報酬機制設計,吸引着包括各國退休金爲主的中長期資金,來做爲各項基礎建設所需的投資或融資來源,並利用民間的效率來避免基礎建設所可能面對的浪費與錯誤投資。

而我國也有藉由民間力量,有效促進基礎建設的發展經驗。以同樣在2000年前後開展的高鐵建設爲例,對照韓國以政府的預算來完成412公里的高速鐵路KTX,臺灣則是藉由民間參與的BOT方式完成345公里的臺灣高鐵計劃。經營至今,就國際的觀察比較,臺灣成功地完成整個計劃的專案管理(時間、成本及品質),與韓國經驗完全不遑多讓。

或許,臺灣社會在高鐵興建的營運初期,充滿了許多的誤會與懷疑。而也是從高鐵開始,臺灣社會在重大工程完工時,不再是期待盛大的通車典禮,而是媒體對於弊案與無能的質疑。但經過10年的營運後,高鐵的經驗已經證明出臺灣的民間資本也可以有機會,爲國人提供全新的公共服務品質。無獨有偶,同樣在營運初期也招致社會廣大質疑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則是在國外政府的紛紛邀請投資中,證明基礎建設的投資除了由政府編列預算執行外,也可以思考其他不同的可能。

就如同中央銀行年報中對於臺灣經濟動能減緩的建議:「由於國內投資率走低,累積龐大超額儲蓄,宜積極排除投資障礙,導入國內投資。推動民間投資之做法,如公私部門應推動治理改革,加速基礎建設;並持續導入民間資金參與公共建設。」至於是否能夠將國內剩餘資金有效引導到基礎建設之中?應該也就是此次前瞻基礎建設計劃,能否與衆多過去令人民無感的計劃,有所差異的關鍵所在。

※ 精彩全文,詳見《臺灣銀行家2017年4月號》。※ 本文由財團法人臺灣金融研訓院授權刊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