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關係法》40年美臺友誼 美國務院重申「一中政策」不變

▲《臺灣關係法》爲臺灣和美國立下法源依據,推動臺美實質關係。(圖/路透社

記者楊絡懸綜合外電報導

今年是《臺灣關係法》40週年,美國在臺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AIT)下週即將在臺北舉行一系列慶祝活動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巴拉迪諾(Robert Palladino)11日表示,美方認爲臺灣是重要的夥伴,也是民主的成功,而《臺灣關係法》正是美國和臺灣40年來的長久友誼夥伴關係

巴拉迪諾在國務院受訪時表示,美國基於美中籤署的「三公報」與《臺灣關係法》的「一中政策」不變,視臺灣爲重要的夥伴之一,其民主成功對世界帶來一股正向力量聯邦衆議院議長萊恩(Paul Ryan)也將率團訪臺參加慶祝活動,成員包括4位美國現任聯邦衆議員聯邦政府官員等24人。

美國聯邦前衆議院議長萊恩(Paul Ryan)。(圖/路透社)

49歲的萊恩曾是威斯康辛州聯邦衆議員;2012年美國總統大選被共和黨提名爲副總統候選人;2015年以150年來「最年輕議長」之姿出任美國聯邦衆議院議長;2018年4月宣佈期中選舉不再角逐連任;今年1月3日任期結束、卸任議長職位並離開國會,3月成爲福斯企業(Fox Corporation)董事

時任美國總統卡特(Jimmy Carter)於1979年4月10日簽署《臺灣關係法》、爲臺美關係立下法源依據,法案共18條,並追溯自1979年1月1日生效;AIT也依此法於1979年成立,負責維持與臺灣政治商務文化及其他關係,辦理大使館相同的事務,推動臺灣和美國實質的關係。

美中兩國從1970年陸續簽署的《上海公報》、《建交公報》、《八一七公報》等「三大公報」,以這三個聯合公報作政策的基點,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但不承認中國擁有臺灣主權;而在美國1979年和中國建交、與中華民國斷交,美國國會隨後通過的《臺灣關係法》以及「六項保證」(Six Assurances),皆是美國對臺灣及中國相關的議題採取彈性外交政策,也對中國和中華民國採取不同的政策,稱爲「一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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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臺協會(AIT)即將舉辦《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40週年慶祝活動。(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