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農任陸「科技特派員」被約談 16人「問心無愧」願回臺說明
福建漳浦臺灣農民創業園「臺籍科技特派員」,因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有農業技術外流的疑慮,近日被農委會要求一個月內回臺說明。先前曾受陸媒採訪的科技特派員蔡志陽表示,自己與另外15人都已收到農委會的來函,他們問心無愧,因此不會迴避約談,將坦蕩回臺說明清楚。
蔡志揚到福建漳浦擔任農業科技特派員的故事3月被《新華社》等陸媒報導,內容提到,他到漳浦創業後,成功馴化栽培巨無霸紅心火龍果、黃晶果等多個水果品種,並在福建、廣東、廣西等地推廣。2月起獲得「科技特派員」的身分後,推廣也有了更大的平臺,更好幫助當地農民走出「跟風種植」的困境,獲得更高收益。
報導也被陸委會注意到,陸委會3月時表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之職務或爲其成員,關於「臺籍科技特派員」的情況,將由主管機關就職務性質及相關事證審認,並要求當事人說明。
時隔3個月,蔡志陽在內的16名「臺籍科技特派員」都收到了農委會的來函,要求他們30天內回臺說明,或以書面陳述意見。對此,蔡志陽表示,擔任科技特派員,就是當地一個示範園區的技術顧問,沒有領取任何薪水,沒有外界所說的補助金、顧問費,「我在漳州種的都不是臺灣特有品種,推廣給當地農民的,也更多是市場觀念,沒有農業技術外流的問題。」
蔡志陽也強調,農委會的指控就是刻意刁難,他與其它臺籍科技特派員都問心無愧,不會迴避農委會的約談,將坦蕩回臺說明清楚。此外,蔡志陽15日在海峽論壇「現代農業融合發展對接活動」演講時也指出,「特派員其實是在做公益,如果能挖掘出農業生產有趣、受益可觀的一面,就能吸引年輕人迴流,再造鄉土。」
廈門海滄的「臺籍社區主任助理」先前也被內政部指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求回臺說明,並在期限內離職,否則就要開罰。據海滄的社區主任助理表示,他們大部分人都有回臺說明,或交出書面陳述,不過因爲沒有離職,所以全部都已經被開罰,每個人的金額約爲10萬元新臺幣,目前已合找了律師協助,將先提訴願,並準備打行政訴訟。
▼廈門海滄臺籍社區主任助理已被內政部開罰。(圖/翻攝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