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開庭審理 傳市議員李文俊作證

臺南地院審理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今天傳喚市議員李文俊作證。圖/本報資料照片

檢察官詰問李文俊,去年12月21日你在黃怡萍家中,是否有人提到A保證、B折扣、C經費、D薪資等情節,李文俊說,A保證是力挺他選副議長的李鎮國提出,他們如議長選邱莉莉,萬一民進黨在副議長部分不支持他李文俊,提議要求民進黨市長黃偉哲出來保證,但最後黃偉哲也沒有出面做保證。

李文俊表示,B折扣是李鎮國妻子高玫仙在閒聊中提到她家有15坪土地,能不能請人自行新建,他說,自建坪數少不好蓋,議員要買房子,找認識的建商多少可打折扣。

檢察官和法官問李文俊,當天是否有人提到如李鎮國支持邱莉莉選後被國民黨開除黨籍,下次李鎮國要選市議員,郭再欽可以提供李競選經費,如落選可提供李4年薪資。李文俊表示,他沒有聽到這些內容,C經費是指補助市議員的建設經費,不是贊助競選經費 。

黃麗招律師問李文俊:「去年12月21日你到黃怡萍家中做什麼?」李文俊表示,當天因得知李鎮國被人用手指比七(開槍)手勢,他前去關心安撫,並問李鎮國是否支持他選副議長會不會受影響,李回說不會,他才完全確認李會投票支持他。

李鎮國律師問李文俊,正議長選舉是否無法分裂投票,李文俊說「是」並表示他當選市議員後,想連任副議長,曾去找郭信良搭配,郭要他副議長部分自己去拉票,第二次國民黨黨團協商前,郭表明不要和他合作,但國民黨團卻傾向要他和郭搭配,李鎮國非常生氣,認爲明明可以爭取到一席副議長卻要去支持1年多後可恢復爲民進黨籍的郭信良,李鎮國要舉手發言也被制止。

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檢方依違反選舉罷免法等起訴的10人,分別是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臺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臺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無黨籍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及李遠親黃怡萍、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等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