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10名被告均無罪 法官判決理由曝光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10名被告均判處無罪,臺南地方法院刑一庭庭長莊政達指出,判決理由主要是因爲檢察官並未提出具體、特定內容,足以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恐嚇情事。(洪榮志攝)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10名被告均判處無罪,臺南地方法院刑一庭庭長莊政達指出,判決理由主要是因爲檢察官並未提出具體、特定內容,足以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恐嚇情事;之後,邱莉莉經民進黨提名參選議長,其聯繫選務掌握情資之舉,實屬正常、均非不法,難以之爲邱莉莉等人不利之認定。

莊政達表示,根據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人的通話內容,僅可知邱莉莉與郭再欽閒聊,展現將來參選決心、郭再欽與林志展討論相關情資傳言、邱莉莉提醒林志展不要向媒體透露「民國配」的可能性等,依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及恐嚇的謀議。

至於行賄國民黨市議員方一峰部分,郭再欽與楊志強的通話內容,未曾具體提及要對哪些市議員、以何種方式行求賄,顯見郭再欽的這些話,只是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的消遣場面話,且證人方一峰的證詞反覆且矛盾,自無從僅依方具瑕疵的證詞,作爲有罪的依據。

針對行賄國民黨市議員李鎮國、高玫仙夫妻部分,莊政達也說,2022年12月21日會面前,李鎮國於20日已確定支持李文俊與邱莉莉合作搭配競選,縱使20日晚間發生李鎮國遭人比「7」恐嚇事件,也未改變態度,並非如起訴書所指因所謂「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等欠缺具體明確事項的利誘條件,影響李的投票意向,難認此部分有何對價關係。

關於林士傑恐嚇方一峰部分,因證人方一峰證述前後矛盾,且又在審理時證述,他聽聞林士傑的話語後,並未心生恐懼,難認恐嚇言語,檢察官也沒有積極客觀證據,證明邱莉莉等人有何犯意聯絡,不能僅憑方一峰的單一指述,作爲不利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