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學甲爐碴案地下水監測鉻、砷、銅污染差4倍 國有地將設監測井

▲立委陳椒華等人,到學甲爐碴興業段804-2地號現勘,請國產鑿井與確認國有地被掩埋廢棄物地下水是否已污染。(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立委陳椒華25日上午偕同環保團體,及國產署南區分局臺南辦事處黃耀光主任、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張輝川隊長、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王禎組長、環境顧問公司代表,一同到學甲爐碴案興業段804-2地號現勘,請國產署鑿井與確認國有地被掩埋廢棄物之地下水是否已污染。

根據環保局檢測,鄰近興業段地號380有掩埋爐碴,鄰近地號377的地下水砷、鉻及銅污染偏高情形。陳椒華委員做成會勘結論,顧問公司應儘速在半個月內將鑿井計劃送國產署審議,避免梅雨季到來造成水質被稀釋,並於鑿井後與原本環保局鑿的兩口同步取樣進行由顧問公司與環檢所同時檢測,確保數據正確性

陳椒華委員表示,興業段377地號的地下水鉻、砷及銅的污染比850地號高3倍多,在她要求下,國有財產署日前完成興業段804-2地號地下水監測井的招標,25日特與國產署及廠商一同來現勘確認鑿井位置,國產署也表示,鑿井後進行枯水期和豐水期2次監測,以確認國有地的地下水是否遭到爐碴污染。

陳椒華委員強調,國有地遭埋厚達3公尺的爐碴,鄰近3塊工業區土地也是,應儘速清除,避免地下水繼續受到污染,以維護近養殖和農業的安全。

李新進里長表示,臺南市環保局去年10月到這處國有地開挖,在地下1公尺深的地方發現大量爐渣,挖到4公尺深才見到正常的土壤,許多里民跟李新進里長陳情,表示非常擔心地下水污染而不能再養殖!2020年11月臺南環保局在376和805地號鑿二口監測井測八項重金屬,12月 11日即已出具報告,但一直未公佈,直至此次現勘,環保署才提供監測結果

雖然數據顯示皆低於地下水管制標準及監測標準,且監測範圍已涵蓋興業段 804-2地號。但陳椒華指出,興業段377號的鉻、砷、銅污染爲興業段805號的3~4倍, 顯見該處地下水上游填埋爐碴的380地號污染地下水的情況,比全程興業(興業段804)和國有地804-2還嚴重。陳椒華強調,雖然先前地檢署挖2口井監測的結果並未超標,但污染程度有別,環保單位不能以未超標就當作沒污染,而是要跟鄰近未受污染的地下水質及背景值比較。

另據李新進里長表示,農地爐碴清完後,檢測土壤有2個點位超標,後來又重新清理一次,之後檢測才合格。而工業區的爐碴則尚未清理。至於臺南地檢署要求臺南環保局鑿井監測地下水的結果,完全未被告知。臺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黃安調認爲,政府在資訊公開透明方面做得很差,罔顧在地居民的知情權東山區科裡裡里長王元正表示,東山服務區附近也有大量垃圾棄置,雖行爲人已移送法辦,但垃圾仍在原地,應儘速進行清運與求償。

臺南市議員陳昆和表示,除了地檢署的刑事追訴以外,國產署應儘速啓動民事求償,以免超過兩年追訴時效,使業者逃脫責任

立委陳椒華臺南服務處副主任李冠霖表示,爐碴回填追查所衍生的社會成本巨大,不論是調查、檢測、清運、鑿井、求償,都非常曠日費時,且檢舉人身份常常於開庭時被違法業者得知,身家安全陷入危。環保署與環保局應通力合作,加強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法制化、並且加重行政罰鍰,與刑事責任共同追究不法,以促進人民健康。

有關陳椒華立委針對學甲爐碴案國有地設地下水監測井案,環保局回指出,針對國產署土地設置監測井及後續地下水監測:國產署將在興業段804-2 地號國有地內設兩座標準監測井,深度15米,進行地下水質檢測;環保局基於風險控管及環境監測目地,於地下水下游處緊臨804-2地號之興業段805地號所設之監測井亦會進行採樣檢測作業;另在工業區爐碴未清除前,每年於枯、豐水期,環保局將進行地下水監測採樣分析8大重金屬,追蹤地下水品質。

此外,里長跟陳委員質疑環保單位的檢測數據,環保局指出,基於風險控管及環境監測之目地,位於爐碴掩埋區地下水下游處之工業區興業段805地號及377地號設置2口監測井,該2口井位置分屬不同區域環境,地質狀況不盡相同,地下水檢測數據有高有低皆屬合理,另外環保局於2020年11月26日所檢測的地下水值,皆遠低於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值,無地下水污染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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