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居家檢男兩度落跑過2小時 超扯理由曝光

臺南一名陳姓男子17日下午遭通報離開居家檢疫住所範圍,並於3小時內遭警方逮捕。(讀者提供/李宜傑臺南傳真)

臺南一名38歲陳姓男子日前自中東國家返臺,依規定須居家檢疫,但卻於17日下午,經110報案系統通報,發現擅離居家檢疫住所範圍,驚動轄區警二分局市府單位南市警二分局獲報後,隨即前往住處協尋,並逮捕出門返家的陳男,還起出1小包安非他命。南市府衛生局表示,此爲陳男二度落跑,將合併開罰30萬元,同時以防疫專車戒護至集中檢疫處所。

調查,陳男本月11日自中東國家入境,並申報將於12日至26日,於住處展開14天居家檢疫。不過,陳男卻於16日深夜、17日下午先後落跑,驚動市府單位、警察局裡幹事到場逮人。

據悉,17日下午1時30分,手機警示陳男擅離居家檢疫住所範圍,南市警二分局海安所長何家慶隨即率領員警陳尚謙盧泓佑等人到場協尋,但發現陳男並不在家,直至下午4時,才騎機車返回。

陳男到家後,撞見大批人馬守候神情顯得相當緊張。陳男當下雖辯稱,是外出向友人借錢,但經警方質疑,才交出身上一小包安非他命,警方也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由於陳男正值居家檢疫期間,各單位人員不敢大意,皆穿着防護衣調查,同時啓動「防疫期間查獲居家檢疫犯罪嫌疑人機制」,與地檢署開啓遠端視訊。調查後,依規定會同民政、衛生單位,以防疫專車戒護至集中檢疫處所。

據瞭解,陳男並非首次落跑,16日深夜11時許就曾外出,供稱要購買飲料,遭警方通報衛生局人員前往處理,外出時間小於2小時;17日下午外出則是超過2小時。南市府衛生局指出,2次合併將開罰30萬元,同時已由防疫專車戒護至集中檢疫處所。

警方透露,陳男第二次外出時,宣稱自己「因爲要被開罰一次了,要向友人借錢。」但警方對此說法存疑,認爲陳男疑因毒癮發作,鋌而走險外出買毒,全案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衛生局呼籲,居家檢疫而擅離者,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根據裁罰基準,擅離小於2小時,罰10萬元;2到6小時罰20萬元;6到24小時罰30萬元;24到72小時罰60萬元;超過72小時,罰100萬元。第2次擅離時,除加重處以罰鍰外,應並同執行集中檢疫強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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