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檢驗所假借衛生局名義違法招攬、推銷健檢

臺南民衆臉書社團家人檢驗人員假借衛生局名義進行健檢。(曹婷婷摘自臉書)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近期陸續接到民衆反映,有自稱醫事檢驗所人員假借衛生局名義,挨家挨戶向民衆推銷肝癌篩檢抽血,並宣稱完全免費、只需負擔100元針頭衛材工本費即可,先以低價吸引民衆同意抽血檢驗,再伺機推銷其他高價自費檢驗套餐收費金額增至數千元,衛生局呼籲,不可聽信不明人員招攬、配合抽血,以免破財又傷身,民衆如發現違規或不當招攬行爲,可提供相關佐證檢舉。

有民衆在臉書社團發文指家人遭醫事檢驗所人員假借衛生局名義的人員招攬進行肝癌抽血,家人不疑有他,簽了抽血同意書對方爲家人當場驗尿後,就稱家人可能有癌症,需進行其他檢查,後來致電詢問家人意見,及時被阻止。

臺南市衛生局指出,類似這種醫事檢驗所派員沿途招攬到宅抽血業務之日期、地點不定,向民衆或店家以不正當方法進行推銷並刻意規避稽查

依衛生福利部函釋,醫事檢驗所擅自派員赴民宅爲民衆抽血檢驗,該醫事檢驗所涉不正當招攬業務,系違反醫事檢驗師法第30條規定,依同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30條…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該執行抽血護理人員未辦理執業登記即執行護理業務,核屬違反護理人員法第8條之規定,亦同時違反同法第12條之規定,依同法第33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8條第1項、...、第12條、...規定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強調,該醫事檢驗所、護理人員以及執行相關檢驗項目之醫事檢驗師均涉違反醫事相關法規,衛生局後續將依查獲事證依法裁處

衛生局呼籲市民,如有自我健康檢查之需求,可自費至合法醫療院所或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千萬不可聽信不明人員招攬,以免破財又傷身,民衆如發現違規或不當招攬行爲,請提供相關佐證(如廣告單張、發放日期、地點、同意書、檢驗所開立之收款憑證、檢驗報告…等),向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