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化遭彰化縣府開罰12億元 學者李堅明嘆:企業切勿亂承諾

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李堅明(右)指出,臺化彰化縣府開罰事件,恰好可警告其他企業,切勿爲了動工或是開發而在環評亂承諾,因爲其委員會後續都有在監督。(圖/記者林昱均攝)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臺化彰化廠從2016年9月底停工至今已屆滿週年,不過彰化縣長魏明谷1日指出,臺化不僅因環評未達而被停業,且過去其M22鍋爐也不符合環評時承諾的規格預計將對臺化處分其8年來所製造的12億元營利。對此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所副教授李堅明表示,這件事恰好也警戒各企業,切勿爲了趕開工而在環評亂承諾,因爲後續環評委員會都會持續監督。

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日前則指出,臺化過去M22鍋爐所使用的生煤,不僅不符合其環評承諾的規格,而且在水、灰、碳、硫等成分都超過標準,從臺化的進口生煤檢驗資料就可發現此情況已維持約8年多,直到去年9月停爐爲止。

江培根也表示,由於臺化的M22鍋爐使用8年多,若依其販售每度電價最低爲1.92元計算,總共收入約97億元,再依據其平均利潤爲17%,換算下來,8年之間獲利約16億元,扣稅額實質金額約爲12億元。

同時身爲大潭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環評委員會召集人的李堅明,於2日的勤業衆信交易區塊平臺發表記者會上受本媒體獨家採訪時表示,自己身兼環評會職務多年,也耳聞部分企業爲了趕上工而在環評時亂承諾,但臺化事件正好警告了這些企業,因爲環評委員會不只關注其開工,也會持續緊盯其企業承諾;另外,他也認同彰化縣府的開罰方式,「如果企業在正式開工後,就不須爲其承諾負責或是受罰,那環評就沒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