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餐廳單親領班性侵工讀生賠錢換緩刑

泰餐廳單親領班性侵工讀生,賠錢和解換緩刑。(蔡依珍攝)

在知名泰式連鎖餐廳中壢店當領班的高姓男子,前年228當天趁19歲女工讀生辭職來店歸還制服時,假意約到天台,趁機摸胸、指侵得逞,桃園地院審酌他已和解並賠償損失,且離婚單親要扶養幼子,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2年。

高姓男子原是某知名泰式餐廳領班,在桃園市中壢區分店服務,2021年2月28日下午趁19歲的女工讀生辭職來店歸還制服時,約對方上購物中心天台,先是強吻、撫摸胸後,再以手指性侵得逞。女子事後不堪受辱,驗傷後報警提告。

高男坦承不諱,桃園地院認爲,高男未能剋制情慾、不可取,不過犯罪情節並非事前謀畫,也未施以高強度強暴手段,加上高認罪並和被害人和解,顯然有悔意並積極彌補過錯,以最輕刑度仍嫌過重,考量他已賠償損失,離婚單親靠打零工扶養幼子,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