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有海砂屋 挨轟列而不管

目前北市列管市有海砂屋有13棟。圖爲被列管的松山區松山綜合大樓。(臺北議員許家蓓研究室提供/張薷臺北傳真)

海砂屋問題存在多年,目前北市列管民間海砂屋200餘棟、市有海砂屋13棟,議員許家蓓痛批,市有海砂屋僅由各局處「自行列管」,竟放任市有海砂屋萬年列管,甚至毫無罰則北市都發局對此迴應,各管理機關均有明確處理計劃,每一季會彙整加強列管。

標準不一 消極管理

北市列管民間海砂屋有200多棟,市有海砂屋則有13棟,許家蓓指出,《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僅規範民間海砂屋,換言之,市有海砂屋毫無規範要求限期改善或強制拆除,市有海砂屋僅由各局處「自行列管」,所以出現市有海砂屋遭列管10年以上才拆除的狀況

許家蓓表示,所謂列管,根本就是「列而不管」,針對民間海砂屋的罰則,市府一調再調,如果民間未限期停止使用,市府可罰了又罰,然而針對各局處的市有海砂屋,卻僅有消極處理,根本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許家蓓呼籲,市府應要標準一致,針對市有海砂屋的善後也應訂定明確法規,不應讓民衆認爲市府大小眼,市長柯文哲守護公共安全,不該有差別待遇,只做半套。

對此,都發局說明,北市建管處在2013年2月發函通知市府各一級機關,對於呈現混凝土保護層剝落、鋼筋裸露症兆,疑似海砂屋市有建築物,必須委託專業機構辦理鑑定,鑑定結果計有174棟海砂屋。

都發局指出,目前已加緊補強完成150棟,已拆除11棟,計9成解除列管,尚有13棟持續列管中,考量各棟海砂屋的屋況受損程度不同,各管理機關均有明確處理計劃,而建管處每一季都會彙整給北市研考會列管。

市府稱有處理計劃

都發局強調,藉由限期停止使用、罰鍰處分容積獎勵逐年遞減等監督機制,督促住戶從速整合重建意願,至於市有海砂屋,則由各該管理機關自行負責善後處理,並無自治條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