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晶片法不侷限半導體 王美花點名「3大科技產業」也適用

行政院召開院會後記者會。(張薷攝)

行政院今拍板通過「臺版晶片法」修正草案,針對適用於租稅優惠的產業對象,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的適用對象,不僅限於半導體產業,針對下世代及重要供應鏈產業如5G、電動車與低軌衛星等產業也能適用。

王美花表示,在國際科技競爭上,大家都選擇以半導體作爲特別補助及優惠來強化各國半導體競爭,尤其疫情期間車用晶片大缺,各國發現到晶片影響產業很大,加上半導體是各項先進科技進步的關鍵零組件,且研發及製程困難,因此半導體「不斷鏈」非常重要。

王美花指出,對臺灣而言,相較下在製程上已是全球領先,如何維持臺灣領先地位,政府該採取何種作爲等,經過策略思考,臺灣要持續在半導體、下世代關鍵產業往前進,勢必要拿出可行方案,因此,經濟部與財政部多次討論之後,提出用租稅優惠方式,透過現有的規範再新增給予扣抵額。

對於適用租稅優惠的對象,王美花指出,將不限制產業類別,只要是符合研發費用、研發密度達到一定規模及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的要件者,均可申請,包括「半導體、5G、電動車與低軌衛星等產業均能適用」。

王美花強調,該條例也不限制爲臺灣本土企業,只要有一定的研發規模,在臺灣設有研發中心,或是設立子公司做相關研發都可適用,「我們重視的是在臺灣做研發、對臺灣的產業做出貢獻,因此沒有限制只有臺灣本土企業。」

對於是否預估將短收多少稅收?王美花指出,相關稅收評估,會和經濟部模擬研發費用門檻多少會有所不同,雖然可以抵減,但其創造效益會遠比被抵減的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