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兆文/蔣緯國失去兵權?解密「湖口事變」

▲「湖口事變主角趙志華司令在事變時曾稱只要出動裝甲師一個戰車營的戰車,就可以掃平臺北的貪污集團;當下氣氛一觸即發。(示意圖/軍聞社)

宋兆文/前海軍陸戰隊上校、現爲國防部資深諮詢委員,國軍將領兩岸三地媒體稱「宋老師」,着有《決戰釣魚臺》、《遙遠的國土》、《釣魚臺戰役》。

93年12月初,敝人於偶然機會中,結識「湖口事變」主角趙志華副司令當時的侍從官,現年已86歲的宋秉衡先生,斯時宋先生雖髮鬢飛霜,但思維細密,對湖口事變,娓娓道來,如數家珍。

事變前,裝一師湖口校閱場景

事發當日是副司令趙志華代表司令,對部隊戰備檢查, 53年1月21號,是表定對裝一師戰備檢查的日子。

當時是裝一師第三戰鬥羣中籤,接受戰備檢查,師長徐美雄指揮部隊,並與裝一師相關幹部,陪同開始戰備檢查,裝一師副師長侯馥少將陪趙志華,趙志華問侯馥,「你的裝備有沒有帶齊?」,候馥答:「報告副司令!我按照戰備規定,一個基數」。

趙志華手伸向侯馥的配槍說:「來、我看!」,並要侯馥拿出實彈彈匣檢查,檢查後沒有歸還侯馥,拿着槍和彈,邊走邊上膛,然後上了司令臺,把槍放在講桌上

戰備檢查完,部隊成聽訓隊形集合聽訓,趙志華叫部隊原地坐下,他是裝一師前任師長,先講一些敘舊和鼓勵裝一師的話。

說着說着,話鋒一轉,就開始批評時政,罵當時的貪官污吏,罵省主席周志柔、彭孟輯貪污腐敗,講到很激動的時候,抓起手槍對空開了一槍,以表憤慨;有些話觸動裝一師戰三羣官兵心絃,引起共鳴而多次報以熱烈掌聲,指責當時時政腐敗,政府官員除先總統蔣公外,都是各自組成貪污集團,在國家時局艱困的時候,打着反共抗俄的口號,招搖撞騙,目的就是要貪污,總政戰部推動政治教育,是爲了矇蔽官兵思想,欺騙官兵,故意不讓官兵知道國家的處境,和貪污份子的腐敗。

只要出動裝甲師一個戰車營的戰車,就可以掃平臺北的貪污集團,唯有清理先總統蔣中正身邊的貪污份子,國家纔有希望,然後呼籲臺下裝一師官兵:「誰願意跟我上臺北!」,這時臺下官兵一陣錯愕,因茲事體大,整個校閱場變得鴉雀無聲,氣氛忽然僵住。

過沒好久有一位個子高高的人說:「報告副司令!我跟你走!」,此人是第三戰鬥羣中校政戰處長朱寶康,說完就上臺,上臺的時候趙志華趨前表示歡迎,朱寶康利用機會,動作很快的,忽然把副司令放在講桌上的四五手槍,搶在手裡,用槍指着趙志華說:「副司令你不要動!」。

趙志華向前要奪回手槍,朱寶康並未開槍,他把槍收到腰際仍指着趙志華,人向後退,一直說:「不要動!不要動!報告副司令!你不要動!」。

在這驚心動魄的關鍵時刻,臺下裝一師師長、副師長、師政戰主任,利用機會立即反應,紛紛跳上司令臺抱住趙志華,你一言我一語的說:「副司令休息,副司令休息,不要激動、不要激動!」由副師長他們連拖帶勸的把趙志華送進師長接待室,師長徐美雄立即站上司令臺中央,下達命令:「現在所有人都不準動!誰要動我馬上軍法嚴辦!」。

下午臺北方面駛來一個車隊,由高級長官帶班,載來國防部、陸軍總部的軍法、監察、保防、反情報相關業管承辦軍官,展開查辦行動,趙志華當天入夜前,在嚴密的戒護下,以專車送到新店軍人監獄,到達以後立即開臨時偵查庭,並當庭收押禁見。

事變遠因

趙志華是陸軍官校第10期畢業,抗戰後期,任職於中國駐印度戰車第一營,民國33年3月3日,參加戰一營在緬北瓦魯班之役,趙志華任副營長,突入日軍第18師團司令部,擊斃大量日軍,並擄獲18師團之關防;國共內戰時,蔣緯國是戰一團團長,趙志華擔任戰一團戰一營營長,浴血轉戰山東、河南各地,其後出任裝甲兵學校校長,裝一師師長,裝甲兵副司令。

蔣緯國擔任裝甲兵司令時,將趙志華調升裝甲兵副司令,因與趙志華先後有20年的長官部屬關係,對他的品德與能力,有深刻認知,對趙志華充分授權,言聽計從,連司令部經費都交由趙志華決行,因知趙志華是能作戰的將領,囑意培養趙志華爲下一任裝甲兵司令。

湖口事變前一年的九月份,緯國將軍調臺北大直陸軍指揮參謀大學,接任裝甲兵司令的人選不是趙志華,而是幹裝甲師師長比趙志華晚兩任,由陸總副參謀長下放的郭東暘,郭東暘接任司令後,利用兵工裝潢修繕自家住宅,裝修完成一切開支,勤務軍官把經費收據,送司令覈銷,以往緯國將軍當司令時,像這樣的經費,趙志華就可覈銷,但自從郭東暘當司令以後,趙志華凡有關經費案子,他只蓋章上呈不批。

司令房舍裝修案一樣蓋章上呈,這下郭東暘可就難看了,公家的兵工,公家的錢,修繕司令自家房子,郭東暘要怎麼批?趙志華如果會做官,搶着就批了,郭東暘一定會承他的情,從此兩人關係惡化加深,趙志華處在這樣事事彆扭的環境,情緒心態受到相當大的影響。

事變導火索

趙志華住在臺中市民權路的房子,產權屬於南投縣農會,是裝甲兵司令部,按照國軍將領職務官舍規定,幫他頂下來的房子,後來南投縣農會要處理產業,行文裝甲兵司令部,說明現住戶可優先承購,當時價位大約新臺幣三萬餘元,趙志華清廉耿介,手頭沒有多餘的錢買南投縣農會的房子

當時裝甲兵司令部有一筆基金,可提供官兵急用借支,趙志華叫宋秉衡擬稿,向裝甲兵司令部借支,並從薪水中分期付款歸還,秉衡先生照指示寫了一份借款簽呈,先會辦司令部業管單位-預財組,預財組審覈認爲合乎規定,組長蓋章同意支借。

簽呈上到司令郭東暘處,郭東暘藉機報一箭之仇,在簽呈上批了「轉呈總部」,也就是「你去和陸軍總部說吧!」這件事根本權責不在陸總,郭東暘擺明就是故意不借。

簽呈批下來趙志華一看,氣得臉色發白,把公文往抽屜裡一擺,終日不發一言,心中憤恨加劇,原本手頭不寬裕的他,又要面臨搬家、租房子,增加開支的窘境,使他情緒有如爆發前的火山,終於讓他鑄成大錯

事變結局

國防部軍法局於53年3月30日,以當時陸海空軍刑法第21條,「意圖使軍隊暴動而煽惑」罪,判處趙志華死刑,但因緯國將軍積極奔走營救,全案未送覆判,若送覆判,像這樣的重罪三天內完成覆判,10天內趙志華就會被槍斃;緯國將軍數度在相關檢討會上,以事實說明:「趙志華是被郭東暘氣昏了頭,發神經病,但是他絕對效忠總統蔣公,爲了效忠而用錯方法表現」,並多次在蔣中正面前歸責於自己,爲趙志華扛責任。

趙志華之所以沒被槍斃,一來因趙志華的錄音講話裡面,數度提起對蔣中正的崇敬和效忠,不是要造反,二來是緯國將軍的大力緩頰

在獄中趙志華染慢性肝病,64年蔣中正去逝,國家實施減刑,趙志華符合減刑條例,改判無期徒刑;67年11月4日,在緯國將軍積極運作下,就把趙志華從新店監獄領了出來,保外就醫,住進臺北市基隆路的陸軍醫院養病,趙志華對諸多事件難以釋懷,故意不正常吃藥,病情惡化,於69年1月20日過世。

受影響最深遠的是緯國將軍,哥哥爸爸從此不讓他帶兵,他常開玩笑的說:「我唱歌只會唱這首『哥哥爸爸真偉大』老唱不好聽,所以他們不疼我」;他民國49年升中將,兩顆星一直掛到64年蔣中正逝世,宋美齡出國前他穿軍服去見她,宋美齡見他仍是中將,問起蔣經國,蔣緯國八月才調任聯勤總司令,升陸軍二級上將。

「湖口事件」獲益最大的,是本來快要被廢止的政戰制度,因爲這件事覺得政戰制度有其必要,保留了下來,再就是搶趙志華四五手槍的,戰鬥羣中校政戰處長朱寶康,事後晉升上校,在憲兵司令部當完少將主任後,調聯勤政戰副主任,於任內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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