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裝甲車墜湖2死「原因至今不明」 監院糾正陸軍司令部

陸軍564旅1輛CM11戰車演習時發生墜溪意外。(圖/防部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陸軍日前先後發生金防部裝甲車墜湖、CM11戰車因煞車故障翻落溪中等意外,監察院認爲陸軍司令部事前沒有嚴格訓練人員的應變能力,事發後又未查明事故原因,甚至沒有依法懲處人員缺失,因此在23日通過糾正案,糾正陸軍司令部。

據瞭解,陸軍564旅1輛CM11戰車去年8月進行「漢光32號」預演時,疑似剎車故障,導致履帶無法操控,進而翻覆落入5公尺高的網紗溪中,造成4死1傷的慘劇;事實上,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2015年也曾發生類似意外,有1輛CM21裝甲運兵車疑似因車輛故障暴衝,撞上路樹後就衝進湖中,造成2名官兵不幸落水死亡,但事故原因至今仍未查明。

爲此,監察院國防情報委員會22日通過由監察委員高鳳仙尹祚芊所提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正式糾正陸軍司令部,並請國防部檢討改善。

監委指出,裝甲車墜湖事件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委託鑑定後,應可排除機械故障,加上當天並無天災,很可能屬人爲疏失。但陸軍司令部在檢方查無他殺簽結後,不僅沒有調閱相關卷證,或詢問相關證人、調查相關物證,也未深入探究釐清墜湖事件的確切原因,導致肇事原因至今依舊不明,也無法作成案例宣教,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明顯有違失。

▲金門CM-21裝甲車墜湖2死,但肇事原因至今仍舊不明。(圖/翻攝爆料公社

監委說,至於CM11戰車在演習墜溪一案,除24歲駕駛楊炎霖脫困外,車上24歲車長、30歲安全軍官、23歲裝填手及24歲射擊士均不幸溺斃溪中;案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委託鑑定及現場勘驗測試結果,認爲事故原因可排除「機械故障」。

調查報告指出,楊炎霖早在車輛行經坡頂時,就經由車長向連長李永皓報告煞車異常,但李永皓當時未詢問煞車壓力數值,瞭解車輛是否已達停車待修標準,仍下達繼續前行指令,顯有失當;此外,楊炎霖在駕駛戰車上也有諸多操作疏失,因此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

▲報告指出,陸軍司令部事後未深入查明相關人員違失,也未進行徹底檢討改進及懲處作爲。(圖/國防部)

監委在調查報告指出,陸軍司令部明知無線電通訊裝備爲戰車指揮、掌握的重要手段,現有戰車的制式通訊裝備又效能欠佳,容易受到天候地形等影響,但卻未積極提升裝備性能,還容許車長以民間自購、未經品質檢驗民用型無線電作爲備援,從而導致CM11戰車往下坡行駛時,車長雖用民用型無線電呼叫前方第4輛戰車車長「儘速將戰車往前開」,但對方卻因通訊不良而未收到訊息,顯有疏失。

調查報告中也提到,陸軍現役各型戰甲車現有數3,449輛,除CM33雲豹輪型甲車外,其餘車齡均已逾2、30年,十分老舊。明明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自91年起至104年止採專案預算執行「延壽案」,但延壽數僅1,630輛,翻修比率47%,且自104年延壽案結束後,每年翻修數更僅70輛,各型戰甲車是否能維持戰力及保障乘員安全,實令人擔憂,要求國防部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