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醫體溫32℃已死4小時 小媽疑「攜女童屍K歌」爽唱3小時

▲17歲薛女生母等4名虐童致死涉案人,被市警分局依殺人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檢方聲押中。(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1歲女童親母虐童致死案檢警16日下午追查,案情新進展,17歲小媽女兒哭鬧及打翻牛奶,竟以「不求人毒打,事後還同親友到KTV夜唱3小時,返家途中發現女兒有異狀,才緊急送醫仍不治,不過,從到院時女童體溫攝氏32度來看,應在送醫前4小時就已經死亡,檢警合理懷疑女童早在薛女爽唱3小時當中,早已氣絕。

女童1月15日深夜10時,被生母薛女送往臺南市郭綜合醫院急救,醫護人員全力搶救仍回天乏術院方見女童全身瘀青,新舊傷痕並陳,疑有虐童情況,依規定通報市警五分局查處,才揭露這起駭人聽聞的虐童致死案。

市警五分局查出涉嫌虐童致死的17歲薛女,結婚後於2017年6月生下女童,目前已經離婚,小孩監護權交由小媽媽,薛女無謀生能力,2018年9月帶着女嬰投靠寄住20歲薛姓堂姐和26歲的何姓堂姐夫所租住位於北區大型社區大樓公寓,因女童容易哭鬧,只要碰到女童哭鬧,薛女與堂姐夫婦就會出手教訓,同住該處的28歲薛女之李姓男友人也會出手「教訓」女童,尤其是最近女童常哭鬧,被教訓的次數也變多。

警方調查,4名涉案人都坦承有打小孩,4嫌都相信,女童「卡到陰」,夜間不能睡覺,避免陰靈作怪,1月15日凌晨4時至6時,女童已遭叫醒痛打1次,由李男涉嫌「主打」,其他人基於善意「代打」;傍晚6時許,女童又因不喝奶哭鬧,且打翻牛奶和保養品,薛女使用「不求人」(抓背用具)再打1次,那時女童已有翻眼現象。

女童母親薛女等4人,未發現女童有異,竟在15日晚上6時30分左右,由開計程車的李男載着3大1小共5人出門,到臺南市安平區一家KTV唱歌,薛女等人爽唱3小時,直到晚上9時多,離開KTV返家途中,行經郭綜合醫院,薛女覺得女童有異,直接抱進醫院急診急救。

薛女抱女進院時,女兒頭部無力撐,直接往後仰,並翻白眼。

警方到4名嫌犯居住地,查扣涉嫌虐打女童的愛的小手藤條水管、不求人等證物。女童生母薛女向警方供稱,因小孩不停哭鬧才用「不求人」管教,卻不知小孩突然昏厥,與李姓友人將女童緊急送醫後,也不知道孩子會突然死亡。全案偵訊後警方將薛女等4人依殺人罪嫌送辦。

▲女童母親薛女等4人,未發現女童有異,竟在15日晚上6時30分左右,由開計程車的李男載着3大1小5人出門,到臺南市安平區一家KTV唱歌。

檢方會同法醫初步相驗,臺南地檢署主任檢查官周盟翔表示,女童身上有大量的受虐造成的外傷腦部也有外傷性出血的情形,而身上沒有刀傷,主要是以用手摳、捏的痕跡,還有疑似棍棒毆打造成的傷痕,另外傷口新舊並陳,分佈在身體、四肢,外傷痕跡非常多;至於致命傷必須等進一步解剖報告才能知道,目前初步研判應爲顱內出血,可用體無完膚來形容。最重要地是法醫解剖女童發現顱內出血,像是抓頭撞牆或地面所造成,推測女童送醫時已死亡4小時,周盟翔主任檢察官難過地表示,會窮盡一切的偵查手段依法積極的來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

▲檢警調查女童被母親抱進醫院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從計程車下車時,女童整個身軀癱軟,頭和身軀往後仰,雙手無力下垂甩動。

檢警調查女童被母親抱進醫院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從計程車下車時,女童整個身軀癱軟,頭和身軀往後仰,雙手無力下垂甩動。據郭綜合醫院指出,女童15日晚上10時5分到院,已無呼吸心跳,身上有多處瘀青和結痂舊傷口。法醫相驗也發現,以正常人的體溫36度來說,死亡1小時體溫會掉1度,在醫院時女童的體溫降到32度,因此合理推測女童送到醫院前已死亡4小時,如以此論,檢警懷疑薛女帶女童出門歡唱時,女童已經死亡,疑薛女等4人帶着女童屍體K歌。這種案情發展令人聞之鼻酸俗諺:「天下無不是之父母」,印證在薛女身上,似乎大錯特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