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車站地上權建案賣3折價 地政局:不得作住宅使用
▲松山車站旁的70年地上權新案「潤泰代官山」,將在7月開賣,因打出458萬起買25年房屋使用權,引發熱烈討論。(圖/翻攝自網路)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潤泰新(9945)在松山車站旁的70年地上權新案「潤泰代官山」,將在7月開賣,因打出458萬起買25年房屋使用權,引發市場討論。對此,臺北市地政局則提醒民衆,該案依法令規定不得作爲住宅使用,且屬於使用權,並無土地產權。
臺北市地政局表示,近日媒體報導本市松山車站旁的地上權建案「潤泰代官山」強銷中,依報導所載負責該案銷售的專案經理指出,該案目前每坪定價38.5萬元,幾乎是周圍新案價的3折價,全案於7月1日正式公開,目前銷售已達4成。
地政局指出,該地上權建案的使用執照所載,地上4~7樓的使用用途爲「一般事務所」,使照注意事項第15點第5款也規定,「本案承買戶應依原核定用途使用,不得作爲住宅或其他違反都市計劃之使用,買賣時應列入產權移轉交代,不得隱瞞。」,因此不得作爲住宅使用。
地政局呼籲,由於使用權不同於所有權,其貸款與產權有很大的不同,提醒民衆在看屋時,應留意買賣建物有無所有權狀,還是隻有使用契約或憑證,以及未來過戶或發生繼承等移轉的程序如何辦理。
另外,民衆也應該注意,未來使用建物尚須逐年支付土地租金及房屋稅的條件及內容、貸款方式是否可由消費者直接向銀行貸款,或是由建商向銀行貸款後再轉貸給消費者,以及是否可依法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