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蓄髮捐癌童獲矯正署破天荒允准 獄政人權再往前

法界呼籲,獄政人權應該再開放,包含訂報紙、使用剃頭刀事項,都不應禁止。(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媒體報導,死囚蕭仁俊申請蓄髮捐癌童行善,獲矯正署破天荒允准,代表獄政人權持續進步中,其中天天提供熱水供洗澡,更讓收容人有感。不僅如此,法界人士認爲,只要不影響監獄管理規則維安問題獄方都不應該禁止收容人,這樣纔能有助收容人出獄後,復歸社會

本期《鏡週刊》報導【死囚蓄髮有洋蔥】系列報導,提到死囚蕭仁俊申請蓄髮捐癌童行善,獲矯正署破天荒允准。曾有強盜及擄人勒贖前科,獲得假釋出獄的蕭仁俊,在1995年間與同夥陸續在臺北縣市嘉義縣市犯下12起診所劫財案;1996年1月,蕭男等人鎖定律師周德勝事務所劫財,並在得手部分財物後,因擔心遭周德勝指認追究,竟殺人滅口,先以窗簾繩勒昏周男,再由蕭仁俊用西瓜刀狠砍周的頸部胸部9刀,周男因此死亡。蕭仁俊被捕後,遭判處死刑定讞。

而蕭仁俊等待執行期間,申請蓄髮捐癌童行善獲准,因此報導特別提到【監獄人權大步走 革新4+1熱水澡最有感】,指出除了同意收容人蓄髮以外,也讓有需要的收容人能天天洗熱水澡,讓人最有感。此外,包含一人一牀、擴建收容空間、將生活食用水都從使用地下水改成自來水、檢討並設置無障礙走道、浴廁設施,也對老年收容人增設防滑條與緊急報告燈、坐式馬桶扶手等設備,均爲以人權爲考量的革新。

其實不僅如此,許多法律學者早就呼籲矯正署應更多開放,學者賴擁連、胡博硯等人,都認爲只要不影響監所的規則、維安問題,獄方不應該禁止收容人做相當的行爲,甚至讓收容人可以從事入獄前的工作。此外包含訂閱報紙、使用剃頭刀等項目,本來就應該是獄政人權中的基本項目,更不應該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