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推陪審制 遭劍青檢改質疑與司法院密室協室違反遊說法

司法院(資料照片)

針對民間司改會推動陪審制,今發動民團包圍立法院抗議,檢改團體「劍青檢改」8日二度發表聲明,呼籲司改會向國人澄清陪審制無法解決殺警無罪問題,要求司改會應就有無與司法院進行密室協商,涉嫌違反《遊說法》情事,提出說明,並籲請司法院日後與民團間修法草案之「協商」,均應依《遊說法》辦理,以免形成密室協商,誤觸法網

劍青檢改表示,司改會趁殺警無罪民怨洶涌之時,糾衆上街版面,不幫忙澄清刑法缺陷問題,卻帶風向人民陪審,行爲就是「利用民憤偷渡陪審」無異,但司改會昨竟發聲明「是媒體不當連結」,卸責給媒體,絲毫不反省自己渾水摸魚、引導衆怒、趁亂偷渡陪審的誤導作法

劍青檢改指出,司改會對於去年初進入司法院協商陪審制法案,是否涉嫌違反《遊說法》情事,迄今含混迴應。但今年4月23日,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在立法院的公聽會上自爆司改會曾在去年1月間與司法院私下協商,早已達成參審、陪審兩制並行的「共識」,並研擬了完整條文,顯見當初「協商」遠非一般民間團體禮貌性拜會、陳情或反映意見而已,確有須受《遊說法》約束規範必要。

因此劍青檢改質疑,司改會在與司法院達成陪審參審並存的「共識」前,是否有辦理登記?另外,依《遊說法》第17條規定,民間團體應將使用於遊說司法院之財務收支情形編列報表,司改會是否有依照法令申報?如果均未依法登記與申報,內政部應依《遊說法》第22、24條,予以裁罰

劍青檢改批評司改會事前毫不避諱的與司法院私下密室協商,事後在國會殿堂又對司法院痛罵違反密室協商約定,請司法院公開向國人清楚說明,司改會究竟有無依《遊說法》進行登記、申報,且除了本案,究竟還跟司改會私下協商、交換了什麼其他的重大司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