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分組決議 司法院須制定證據法專法
第1分組會議主題爲「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今天舉行增開會議,羅秉成表示,會中做出3項決議,決議應設立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成員包含人權、心理、法律、醫學、腦科學、刑事鑑識科學等相關領域專家,專責政策、教育與認證事項。
羅秉成說,司法科學委員會並非鑑定機關,目的在於強化司法發現真實的能力,減少冤案,委員會功能爲制定並推動司法科學政策,提升總體科學證據品質,整合並推廣各級司法科學教育以及制定並執行相關實驗室與專家的認證規範與證照制度。
制定證據法專法、完善專家證人制度部分,羅秉成表示,現在規範不足,因此建請司法院研議制定適用於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證據法專法,統一證據法典,以促進法院正確認定事實,強化以證據爲核心的審判機能;專家證人部分,不能僅常用於性侵害案件,智財等案件也需要,因此建請司法院研議完善專家證人制度,並檢討現行鑑定制度功能的缺失及其存廢問題,否則會使鑑定制度與專家證人制度有疊牀架屋之虞。
此外,他表示,測謊證據的施測標準流程及證據能力部分,委員討論很多,認爲現行操作有問題,易造成法律上的爭議,應審慎使用,因此今天會議最後討論認爲測謊部分問題,應與司法科學委員會與證據法專法一併檢討。
羅秉成指出,最後決議建請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共同研議,建立證據監管及判決確定後的證物保管制度,規範證據監管的方法及保管期限,並明確規範違反的法律效果,例如,判決確定的DNA證物保管期限,若一判決確定即銷燬,後續若發現有錯有冤,將無法平反。
他說,18日開會將針對「保護弱勢族羣在司法中的處境」議題,進行討論。10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