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美豬」早已進口逾50萬噸 以兩種肉最多...

瘦肉精?「美豬」早已進口逾50萬噸,以兩種肉最多。(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文/黃齡誼

談到美豬你會想到什麼?政治人物的口水戰、還是豬農上街抗議衝突畫面?2017年3月31日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公佈「2017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點名臺灣在進口豬肉牛肉議題並未依據國際標準,又讓國內再度掀起一波是否開放美豬進口的討論。

現任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只要確保食用安全,他不反對解禁」,但此發言卻遭批「棄守食安」、「出賣人民健康」。但回到客觀科學證據上來看,開放美豬進口就等於罔顧人民健康?對國內豬農來說真的會造成嚴重影響嗎?

事實上,我國早於2005年就已經全面開放豬肉進口,近20年來進口的美國豬肉產品更高達50萬公噸,其中以「冷凍肉」及「雜碎」爲最大宗,幾乎每年佔比皆在98~99%左右,其餘項目包含「生鮮冷藏肉」、「調製肉」、「肉罐頭」,但進口數量非常少。換句話說,其實目前爭議的重點並不是在「是否開放『低價美豬』進口」,而在於「是否要開放『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進口」。

而「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又是什麼,有爭議就代表它的毒性很強嗎?其實並不然。俗稱瘦肉精的乙型受體素(β-agonists)是好幾十種不同成分的藥物統稱,萊克多巴胺只是其中一種毒性較低的類型。瘦肉精一般用於治療呼吸道疾病,但因能提高畜禽的瘦肉比例,減少飼料成本,並使賣相更好、提高售價,增加養豬戶的利潤,因此也被應用於畜禽飼養。

其中,因不當使用而曾在國際上引發食物中毒事件的瘦肉精包含克侖特羅沙丁胺醇等毒性較強的種類,歐盟也因此於1996年便禁止瘦肉精用於非治療用途。而萊克多巴胺則是美國藥商禮來公司後來研發出的新種類,因毒性較低,於1999年在美國通過覈准,可添加於飼料中。

因此,討論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豬肉是否可以進口,並不是因爲它的毒性很強、需要禁止,而是因爲它是瘦肉精種類中毒性較低的類型,也是美國已經通過可添加於飼料中的瘦肉精,由此國際上對於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纔有多元的討論。而其他毒性較強的類型,在國際討論上則較沒有爭議。

2001年廠商也在臺灣提出萊克多巴胺的檢驗登記申請,並開始進行資料審查流程,但受到2006年中國發生瘦肉精克侖特羅中毒事件的影響,我國農委會遂將所有類型的瘦肉精都列爲禁藥,萊克多巴胺在臺灣的查驗登記審查也因此停止。

直到2012年7月5日,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以下簡稱CODEX)通過瘦肉精萊克多巴胺之最大殘留容許量標準,成爲管理萊克多巴胺的國際準則。我國也於2012年9月公告增訂牛肉中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依循CODEX之標準訂定牛肌肉中爲10ppb。

但因國人喜食內臟,且豬肉的食用量較多,因此包含牛隻的內臟部分及豬肉等,我國政府皆未採用國際標準,而是表示將依國人飲食習慣進行風險評估。但自2012年至今,主管機關仍未完成相關報告,也使國內對此議題的討論始終在原地踏步,讓臺灣民衆的認知也停留在紛爭階段。

事實上,臺灣若沒有任何研究和科學根基、僅一味抵制的話,在國際貿易上很難讓各國信服。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院長詹長權即表示「臺灣既然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我們所有訂定規範過程就要符合國際上通用的規範,這個過程就需要經過完整的健康風險評估,才能得到臺灣是不是能採用有別於國際通用的標準。」

由上述討論可知,臺灣目前相關健康風險評估的執行還有待加強,2012年至今不僅研究停滯、標準不明,每次討論到此議題,都停留在打高空的政治話術。對比早先食藥署在輿論壓力下放棄基於科學專業修訂的「氟派瑞於茶類中之殘留容許量」,臺灣社會似乎已走向「食安口號」可以凌駕科學專業的情形,令人遺憾。

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2017年3月31日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公佈「2017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點名臺灣在進口豬肉、牛肉等議題並未依據國際標準,也讓國內再度掀起一波是否開放美豬進口的討論。究竟開放美豬進口是否等於罔顧人民健康?對國內豬農來說是否又真的會造成嚴重的影響呢?在進一步分析以前,先跟着《食力》一起了解這個議題的來龍去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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