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我在汪僞政府牢獄中的日子(一)

馬元放(取自維基百科)

1902年出生的馬元放抗日戰爭時期,領導江蘇省國民黨黨務系統的地下抗日鬥爭。後遭出賣,被汪精衛政府逮捕羈押3年餘,抗戰勝利後被任命爲南京市副市長兼教育局局長。國共內戰他放棄赴臺,居留上海,因政治事件於50年代初離世。然而,他真的有罪嗎?《無愧人生──矢志抗日、熱衷教育的馬元放》一書從馬元放的一生揭示抗戰歷史,本書由秀威出版,史話專欄今起節選刊登。

江蘇省黨部爲了實際推動各縣黨務,配合軍政,發揮抗戰力量,決定分區召開各縣書記長會議,我(馬元放)依當時交通情況,順次參加了第六區、第五區、第四區各縣書記長會議。爲了要參加第二區、第三區各縣書記長會議,就於29年6月,到了上海。

那時,僞組織已經成立,傀儡戲已經登臺,對於中央工作人員,偵查很嚴,大家早已視上海爲危險區域。但爲了工作,明知危險,也不去顧及。而且,爲了推動江南黨務,也只有到了上海,纔有辦法。到滬以後,順利地開過3個會議,兩個是第二區和第三區各縣黨部書記長會議,另一個是江蘇遷滬復課的各中小學校校長談話會,是爲了奉到中央命令要推展學校黨務,特地召開這個談話會,來決定一切推進辦法。任務完成以後,正想回到蘇北,再到徐海各縣召開第七、八、九各區書記長會議,不料於臨行的時候,突被敵僞偵知,遂遭劫持。

我們的被逮,是1940年6月23日的晚上。在這以前的十幾天,原已遇到過一次危險,那時江蘇省和上海市兩黨部的負責人,都在一起,敵僞顯然是預先得到確實情報,準備來一網捕盡的。幸而主人機警,臨時替我們換了個談話地點,探捕從前弄進來,我們察覺就從後弄從容離去了。

經過此次危險,我們就格外戒備,我個人的行蹤,也就相當秘密。然而事情往往出於意外。在那時,我對於美國林肯忽然發生特別景仰的情緒,很想找本《林肯傳》看看。後來在友人紀君處借到這書,看完後派人送還,本已完事,不知如何又和紀君通一電話,問他收到沒有,不料紀君在電話裡堅邀我到他家去談談。

於是在紀君家遇着崔步武,崔君很高興的對我說:「踏破鐵鞋無覓處,今天總算遇到了,張北生要約我們談談。正苦無處找你。」我以爲過去也曾和張北生會過幾次,不慮有他,就接受這個要求。過一天,就是6月23日,我、張北生,和另外3個友人,就在遠東飯店闢室晤談。是下午去的,晤談後,同去晚餐,餐畢再回旅社,大約是9點鐘了。公共租界中央捕房、敵憲兵隊本部,和僞特工總部的大隊兵警來了,一擁而入,不問情由,大肆搜查以後,便把我們上了手銬,帶入捕房。經過幾度審問,除了張北生當晚釋放之外,我們就都被收押在普通犯人室內了。

在中央捕房被押的普通犯人室,是一間約二丈見方的小房間,下面是水門汀墁的地。幾個人合用一條污穢不堪的破氈毯。光線當然談不到,黑暗非常,不見天日。室內已關了十多人,不是盜匪,就是竊賊。拿當時的情況來說,盜匪竊賊比之那些全無心肝的奸僞,還要稍勝一籌,把我們和盜賊同處似乎對我們還不算最大的污辱。

自從進了中央捕房,耳聞目睹,都是些不平等的事情,因而更深切的感覺到租界非早日收回不可。同時又感覺到一國的國民,在失去了國家保護的時候,他的痛苦,真不堪設想。再在捕房和憲兵隊,見到外人對我們的藐視輕蔑,和敵寇的橫暴情形,隨時隨地感覺着需要國家保護的迫切,也更堅定了我圖強雪恥的意志。

我參加革命,早已許身黨國,所以我的態度,在被捕的一剎那,就毅然決定了。生死已置之度外,所深深內疚的,是奉了中央命令返蘇工作,工作沒有做好,反而身被敵僞劫持,無論是出於何種原因,自問總不能免去未能克盡厥職的罪名。

同時,我覺着,在過去所擔任的職務,無論是教育和黨務,都是忝居指導地位,平時訓導別人,勉勵別人,我所期望於人的,人所期望於我的,和我自己期望於我的,也只是這點成仁取義的決心。現在,正是我現身說法的時候,我絕未存臨難苟免的心理,卻反增強了我不屈不撓的意志。

第二天早上,我告訴同時被逮的幾位,希望他們趕快決定態度,免得精神上痛苦。隔了幾天,有朋友到捕房來看我,問我有沒有什麼話要帶到蘇北,我就說:「並無別話,只說我絕不會使朋友失望。」另外,我又設法找到一張紙條,在上面寫了「稍讀聖賢之書,當知所以自處之道」的兩句話,託人想法寄到重慶,以安一般朋友的心。我當時心境很覺泰然,有如王陽明所說:「險夷原不滯胸中,何異浮雲過太空。」也正如領袖告訴我們的話:「以不變應萬變。」

我們這次被逮,顯然是被人出賣。究竟是誰在出賣我們呢?雖然一般人都說是張某,但我仍不敢肯定說是他。在捕房的第二天,捕房工作人員就來對我們說:「我們對你們很同情,但現在的工部局,已爲日人所控制,實在是愛莫能助。同時你們要知道,這次完全是你們朋友出賣的。」並且把他們的登記簿給我們看,在張某的名字下面,他們已經註明了「漢奸內線」4個字。我們看了,啼笑皆非。

那時捕房裡的華籍人員,確實對我們很表同情,稱我們爲「四君子」,真使我們愧悚交併。同時被逮的幾位,以爲案子的關鍵全在張某,應該對他特別客氣點。在移到僞特工總部的時候,他們曾向我表示這個意思,但我根本就沒有理會。

有一天,張某到我被押的房裡來。那時因爲我案情較重,在僞特工總部裡,我是獨押在一室,其他幾位,另是一室。我就對他說:「我們這次被逮,在你,絕不會承認是你出賣,也許你還自以爲是善意,想使大家來參加所謂『和運』。可是,事情絕不應該這樣做的。將來我死之後,我的鬼魂雖不致來找你,但我的朋友,絕不會饒恕你,我的子孫,更不會放過你。」他當時面紅耳赤,表示惶恐萬分,立刻對我發誓說:「假如我張某做了這事,先死父親,再死兒子!」我當時就說:「你也不必發誓賭咒,我的話也盡於此了。」

由於上面的經過,他既肯拿死父親、死兒子的話來發誓,似乎我還不必定以小人之心揣度他,肯定了他是出賣我們的人。可是後來和別人談起這事,就有人說:「先死父親,後死兒子,是當然的道理,這個誓等於沒有發。」我聽了只好付之一笑。

雖然古人說過:「士可殺,不可辱。」可是在被劫持的時候,也只能自己不辱沒自己,要想別人不來凌辱,就很難適用了。我們被逮以後,敵僞並不立刻把我們殺掉,然而一切的侮辱,實在難受。那時是,求生既無此想,求死亦不可能。種種的侮辱,我個人除了忍受之外,別無其他表示。古人也說過:「忍辱負重。」負重,那時是當然談不到;忍辱,總算確實做到了。現在回想,正好藉以解嘲。

【未完待續】

本文節選自《無愧人生──矢志抗日、熱衷教育的馬元放》,作者:馬寧,秀威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