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積金異地購房僅限廣東省內或戶籍地

11月30日,深圳公積金中心對外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等業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據介紹新規對原繳存、提取政策進行了補充和完善,主要包括明確新參加工作職工和新調入職工的繳存基數認定標準、規範公積金賬戶清理方式、規範其他住房消費提取和異地購房提取條件、完善公積金欠繳執法投訴案件處理機制等。

通知提到,職工申請辦理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僅限於購買在廣東省內或者職工及其配偶戶籍所在地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