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券商公司債執業能力評價結果出爐

9月24日,中國證券協會公佈2020年證券公司公司債業務執業能力評價結果。參與評價的96家券商中,獲得A類評價的有27家,獲得B類評價的有50家,獲得C類評價的有19家。

這是自2019年《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辦法(試行)》(簡稱《辦法》)發佈以來首次券商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中證協表示,將進一步健全執業能力評價體系,促進證券公司建立業務發展合規風控相平衡的發展理念,同時推動形成市場激勵約束有效、行業競爭良性有序的發展生態

27家券商獲A類評價

中證協指出,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包括公司債券基礎保障能力、公司債券業務能力、公司債券合規展業能力、公司債券項目風險控制實效和服務國家戰略能力五類指標。根據《辦法》,評價結果分爲A、B、C三類,其類別的劃分主要反映參評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制度建設人員配備情況、市場影響力、業務運行規範性、風險控制情況與服務國家戰略等方面的相對水平,不涉及對證券公司資信狀況和業務資格的評價。

評價結果顯示,參與評價的96家券商中,獲得A類評價的有27家,其中包括中信證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國泰君安頭部券商,此外財通證券、長江證券、國金證券、天風證券等中型券商也獲得A類評價。獲得B類評價的有50家,包括中銀證券、東方財富華安證券、華金證券、江海證券等。還有19家獲得C類評價,如愛建證券、大同證券、國海證券、華寶證券、華林證券等。

中證協表示,本次執業能力評價是對各參評證券公司2019年公司債券業務情況開展的評價,同時適度兼顧評價期後至評價結果發佈前部分證券公司重大違規事項的影響。協會按照既定工作規程組織開展評價工作,經證券公司報送評價材料、協會固定收益部初審、評價數據向行業公示、協會固定收益委員會審覈確認、協會會長辦公會審議、監管部門報備等程序,最終形成2020年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結果。

進一步健全評價體系

《辦法》明確,能力評價指標滿分爲100分,原則上評價得分排名前30%的證券公司劃爲A類,評價得分排名後20%的證券公司劃爲C類,排名中間部分的證券公司劃爲B類。

《辦法》特別指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證券公司也將被評爲C類:一是未按要求報送能力評價材料的;二是公司債券合規展業能力指標項得分爲0或者得分爲負數的;三是產生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等其他協會認爲應當納入的。

中證協表示,執業能力評價是協會貫徹落實證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管理職責意見》的具體舉措,是強化執業質量正向激勵的重要方式,未來將進一步健全執業能力評價體系,通過執業能力評價發揮好自律引導行業高質量發展的作用,促進證券公司建立業務發展與合規風控相平衡的發展理念,實現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能力型的發展轉變,同時推動形成市場激勵約束有效、行業競爭良性有序的發展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