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兩岸和平協議簽署所應具備的條件

馬英九總統日前拋出「洽籤兩岸和平協議」的構想,其震撼力瞬間穿透海內外,成爲高度發燙的政治話題。但這項構想將來能否實現,主要取決因素是「主客觀條件是否充分配合」,而非方面的「主觀願望」乃至「一廂情願」。換言之,將來必須要有「天時地利人和」的環境,兩岸和平協議才能簽得成又簽得好。

從這個角度看,馬總統提出的上述構想,其內涵似乎偏於「過度主觀」,主要表現在他所強調的三個前提,就是「民意支持、國家需要、國會監督」,這些通通是我方的「內生變數」,而無關於外部客觀因素的影響。特別是,馬總統事後又追加了「通過公投」之條件,因而引發了藍綠兩大陣營的激烈論戰,益使兩岸和平協議洽籤話題之討論趨於「內化」,彷彿是臺灣內部一場「茶壺裡的風暴」。難怪有越來越多的人,把上述構想視爲2012年總統大選的選戰話題,認爲它在選完纔會「見真章」。其中,中共方面之對該構想保持「冷眼旁觀」態度,更是耐人尋味。

無論如何,「兩岸和平」畢竟是臺灣所有民衆共同的期盼。如果將來透過兩岸簽署一紙協議,就可以帶來兩岸穩定的和平局面,那人們還有什麼好去質疑和爭論的?現在的問題是,相關構想的論述不足,且立場過於「自我」,因而人們對它的「可操作性」頗有疑慮。

爲了彌補這項缺憾,馬總統有必要強化該項構想的論述架構,主要應增加「客觀條件」的系統化表述。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清楚表明,我方如何統籌內部及外部資源,以作爲將來和中共洽籤和平協議的籌碼,並藉此來爭取較好的政治待遇

關於上述的客觀條件,最顯而易見的是,臺灣對大陸經貿關係,究竟是「依賴關係」還是「互賴關係」。如果是一面倒的依賴大陸,那將來兩岸雙方一旦洽籤和平協議,臺灣的政治地位一定會受衝擊,而有降階的可能。反之,如是雙方互賴,則彼此所簽署的和平協議,就很可能會務實反映當前「不統不獨不武」的形勢,也就是把現時兩岸和平的態勢,加以制度化和穩定化,那就是兩岸雙贏的堅實基礎。

所以,我方現階段的經濟發展規劃,在兩岸經貿部分,一定要抓緊「促成兩岸互賴」的主軸。臺灣誠然迫切需要大陸龐大的內需市場,但另方面,也應長期保有一套經濟優勢條件,而被大陸所珍視及積極爭取,如尖端的產業科技、先進的經營管理技術、高超的文化創意能力等。爲此,我政府喊了很多年的「建立亞太營運中心」口號,應儘速落實執行。

更重要的是,臺灣要努力扮演「大陸經濟與國際經濟連結樞紐」的角色,而得以高效率協助大陸經濟走出國際,及幫助國際經濟走進大陸。爲了達到這樣的目的,我政府應大力整合臺灣的國際經濟人脈和錢脈,全力對外洽籤自由貿易協定(FTA),積極參與國際性的經濟合作體系。臺灣經濟的充分國際化,可以提高我方的「發言權」,也有助於未來兩岸政治性談判維持「對等」格局,因爲它是兩岸經貿互賴的基礎。有互賴,纔有互信。有互信,纔有真正的對等。

總的來看,馬總統之提出洽籤兩岸和平協議構想,可謂勇氣十足,況且是在各方意料之外主動提出。這樣的作法,有「掌握先機」的效用,因此有可能簽出對我方比較有利的協議,總比被動坐上談判桌爲好。但是,在「主動出擊」之後,還要趕緊進行一系列的「配套工作」,以充實自身的談判實力。否則,空有積極的動機,卻無積極的談判準備,到最後也難以談出什麼好結果。而在各種準備工作中,經濟力的整合和自主是最重要的。這項工作做好了,其他的事項,如國內共識政黨協調等,都容易解決。

要言之,在洽籤兩岸和平協議這件大事上,客觀條件其實比主觀條件更重要。我政府一定要把現實的談判實力加以強化了,再去問民意爲何。如果還沒有具備這樣的條件,再怎麼講都不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