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2千元放火燒老闆一家!油漆工害2命裝傻…判死須賠840萬
▲去年11月11日凌晨,臺中光復路上一處騎樓冒出熊熊大火。(圖/東森新聞,下同)
臺中市光復路佑昌油漆公司離職油漆工李昆霖,去年11月不滿何姓前老闆少給2000元薪資,心情不佳,酒後竟縱火燒公司,害得何父、何兄2人逃生不及,被活活燒死。臺中地院今年8月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民事部分5日判決李男須賠償何姓前老闆一家840萬元。
判決書指出,李男去年10月1日進入該公司任職,但因不適應施工模式,加上和其他同事不合、在工地飲酒遭告誡,在同月27日自行離職。11月10日,李男又從新工作離職,返回公司結算工資,但雙方認知有落差,李男自覺工資額短少2000元,與老闆發生口角、略有不快,因此拿着剛領到的工資到對面小吃店喝酒解悶。
同天下午,李嫌準備搭客運回高雄老家,但因渾身酒氣,先後被國光、阿羅哈客運拒載,還爲此車站叫囂鬧事,最後被帶回警局,直到11月11日凌晨才獲釋搭計程車返回住處。此時李男心情不佳,又折回佑昌公司騎樓下,眼見門口堆放的甲苯、松香水、油漆等易燃物,竟當場將其點燃,等到火勢猛烈才離開。
路人及附近鄰居發現後,趕緊報案,住在一樓的何父緊急也被看護推出戶外,逃過一劫。但何姓前老闆住樓上的大哥何炎燈(61歲)、三弟何明通(56歲)逃生不及,在睡夢中命喪火窟。
李嫌被逮獲後,辯稱自己早有新工作,沒理由去放火,後又稱他有晚上運動的習慣,當天只是恰巧路過。但經檢警調查,李男當天剛好從新公司離職,而且調閱監視器也清楚顯示李嫌離開後1分鐘,騎樓就開始起火。
臺中地院法官審酌李嫌與老闆並無深仇大恨,只因工資談不攏、酒後諸事不順就縱火,造成2死,還在犯後狡辯掩飾罪刑,惡性重大,達與社會隔絕程度,在今年8月17日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至於民事部分,本月5日宣判一共應賠償死者家屬84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