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論壇》紓困4.0看得到、吃不到 何妨借鑑美國(李有宜)
但是,紓困的目的是要立即幫助「所有因疫情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人」,紓困4.0有達到這個目標嗎?這幾天不乏民衆抱怨紓困的申請資格訂得太繁複,各部會資訊紛雜;也有不少人表示自己辛苦地支撐家計,卻沒被納入紓困範圍,政府的美意是看得到收不了。
其實,晚一年爆發疫情的臺灣可以借鏡國外的經驗。去年3月美國疫情爆發時,我還是美國聯邦衆議員Max Rose的助理,就發現美國政府的紓困案(Stimulus Package)滿人性化的,舉幾個例子供國人蔘考:
2020年3月27日美國通過2.2兆美元的第三階段紓困案(CARES Act, Phase III),不分職業別一律發給每個人1200美元、孩童500美元。但年收入超過75000美元的民衆,其紓困金按收入遞減,年收入超過99000美元的人則不能請領。
即使紓困門檻與金額曾讓一些高收入地區不滿,但因爲普發現金的紓困案可以立即幫助廣大弱勢民衆,所以紓困案還是快速通過。到今年五月爲止,美國政府總共發了三輪現金給大衆,第二次每人發600美金(Consolidated Appropriations Act 2021),第三次再加碼發1400美金(American Rescue Plan Act 2021)。
美國民衆只需上美國國稅局(IRS)網站登記自己的基本資訊,就會直接收到匯款或支票,不須檢附額外文件。考量到部分民衆取得資訊不易或不擅使用網路,政府還開放六個月的申請期限,期限內沒申請的人可在隔年以退稅方式取得紓困,讓民衆不會因爲超過期限就喪失權利。
不過有趣的是,如此簡便的紓困申請流程也得歸功於美國國稅局平時嚴格查稅,民衆的繳稅紀錄清楚登記在案,才能免去各種收入查覈程序與文件。
3.薪資保障計劃(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 PPP)
小規模商業受傷最重,所以美國小企業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推出低利貸款給500員工以下的中小企業、小商店、獨資主或自僱者,貸款可用於支付員工薪資、店租和水電等固定開銷。
以薪資而言,商業主每次可申請每月薪資費用總額的2.5倍,換言之,商業主至少能支付每個員工2.5個月薪水,這是爲了確保疫情期間小企業不裁員。
佛心的是,如果商業主遵守條件繼續僱用原本的員工,甚至可以豁免部分或全部貸款。另外,美國政府也要求民間銀行和民意代表辦公室輔助小企業申請貸款,繁瑣的輔導業務不會只落在公部門肩上。
4.在家顧小孩也照樣有薪水
目前臺灣很多家長必須留在家中照顧12歲以下的孩童,但「防疫照顧假」只規範僱主准假,並沒有強制僱主付薪。美國則是規定僱主必須支付12個禮拜的薪水給在家顧小孩的父母,政府會額外給這些企業免稅優惠。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2020年通過的第一輪紓困(Coronavirus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Supplemental Appropriations Act, 2020)已包含疫苗研發與普及的經費,比2.2兆經濟紓困案早了三個禮拜。本案由民主黨籍衆議員於2020年3月4日提出,參衆兩院隨即通過、3月6日總統簽署。由此可見美國從疫情爆發之初,即看準了疫苗對防治新冠肺炎的重要性,下定決心全力發展。
美國的經驗可以供我們借鏡,封城或警戒只是以拖待變,紓困也只是一時緩解,畢竟臺灣的經濟體質不能一直印鈔票、徵稅或舉債發紓困。對人民與企業主來說,安全的生活、自由,以及活絡的經濟纔是長久之道。
而目前地球上最有效的新冠病毒解方是取得充足的疫苗供國人施打,達到羣體免疫,因此執行紓困業務之餘,我們期許政府加快採購外國優質疫苗及研發國產疫苗的進度,讓人民的生活儘快回到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