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陝西浙江12月將合計發行249億專項債補充銀行資本金

(原標題山西陝西浙江12月將合計發行249億專項債補充銀行資本金)

今年用於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銀行風險的新增專項債券額度2000億元,目前分地區額度已全部下達。

澎湃新聞獲悉,山西、陝西、浙江三省均將於12月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用於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額度分別爲153億元、46億元、50億元,期限均爲10年期。其中,山西省明確發行時間爲12月中旬,浙江省明確發行時間爲12月中下旬。

2000億用於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銀行風險的專項債已全部下達

11月18日,財政部表示,2020年,全國人大批准安排新增專項債券額度3.75萬億元。經國務院批准,11月11日,已下達用於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銀行風險的新增專項債券額度2000億元,目前分地區額度已全部下達。

距離李克強總理提出“允許地方政府通過認購可轉換債券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已經過去四個多月。

7月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着眼增強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允許地方政府專項債合理支持中小銀行補充資本金。具體來看,將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限額中安排一定額度,允許地方政府依法依規通過認購可轉換債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的途徑

今年7月,銀保監會城市銀行部副主任劉榮曾表示,關於地方專項債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問題,相關政策文件已經印發。按照文件要求,使用地方專項債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實施方案由省級政府結合轄內實際牽頭制定,方案成熟一個上報一個,經由銀保監會會同相關部門審覈通過後,由省級政府向財政部提出正式申請。

4家中小銀行提及申請地方專項債補充資本金

在銀行層面,最早明確提到用政府專項債補充銀行資本金的是溫州銀行。9月7日,溫州銀行在官網發佈了《關於實施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擴股方案的公告》。公告顯示,經浙江銀保監局批准,溫州銀行將實施增資擴股工作。溫州銀行本次增資擴股發行數量不超過23.73億股,擬募集資本70億元。認購方式中提到了“通過地方專項債券資金籌集,由溫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特定主體認購”。

除了溫州銀行,廣西北部灣銀行、烏海銀行、內蒙古銀行也曾在自己銀行官網披露了申請地方專項債補充資本金計劃。

8月17日,內蒙古烏海銀行發佈公告,將於9月2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其中第三項爲審議《關於申請地方中小銀行專項債券資金補充資本金缺口議案》。

10月5日,廣西北部灣銀行發佈公告,將於10月26日召開年度股東大會並審議包括《申請自治區政府專項債資金支持公司補充資本金方案》在內的21項議案。

10月19日,內蒙古銀行發佈公告,於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召開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其中第二項議題爲審議《關於提請股東大會全權授權董事會辦理有關使用政府專項債資金補充資本的議案》。

注資思路是“託底”的,而不是“兜底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此前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指出,大多數中小銀行通過市場化機制和自身積累能夠實現資本補充和可持續發展,但也有一些銀行通過市場化機制不能形成有效的補充。這實際上增加了資本補充的渠道,是之前提到的市場化資本補充機制的補充。它的特點是實際上是政府組織的,能夠和銀行的改革結合起來的一種方式。在注資過程中,可以推動銀行的一些體制機制的改革,比如推動小銀行的合併,農商行層面上省聯社的機制改革等等。在補充資本的同時,能夠爲中小銀行的長期發展提供支持,更長遠的釋放中小銀行發展的活力

中泰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戴志鋒認爲,用地方政府專項債來注資中小銀行,使地方政府成爲股東,地方政府債務顯性化,地方政府對銀行的權責更爲清晰。這種模式是與中小銀行的公司治理結構匹配。但注資思路是“託底”的,而不是“兜底”;而中小銀行競爭力的提升在於公司治理和業務結構轉型,這需要觀察未來難度較大的“深化改革”。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地方政府專項債用於補充中小銀行資本,不僅拓寬了地方政府專項債的使用範圍,也擴大了中小銀行利用可轉債的方式補充資本的途徑。儘管降低了可轉債的發行門檻,但是中小銀行的自身的公司治理還要不斷完善和規範,確保可轉債的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