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2警判死12年未槍決!「史上最老死囚」王信福聲請釋憲出爐

殺2警判死定讞未槍決,史上最老死囚王信福,聲請釋憲結果出爐。司法院書記廳長許辰舟(圖左)及李奕逸法官說明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林偉信攝。)

臺灣年紀最大的死囚、71歲的王信福,因被控在1990年槍殺2員警,2011年遭判死定讞,他聲請釋憲主張,《刑事訴訟法》第 159-3條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接受警方偵訊內容的證據,違憲,聲請釋憲,另一名死囚沈鴻霖也以同樣理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共並5案審理後,判決合憲。2名死囚除本案外,另有他案目前由憲法法庭審理中。

憲法法庭指出,審判中,證人因死亡或所在不明而無法傳喚或傳喚不到,如其警詢有可信之特別情況,且是證明犯罪事實所必要,於法院充分保障被告訴訟上防禦權,且另有唯一或主要證據時,得爲證據。

王信福1990年8月10日凌晨到嘉義的卡拉OK慶祝開幕,與現場2名已下勤員警起爭執,臨時起意將槍枝交給同行男子陳榮傑,扶着陳的手肘說「結掉這兩人!」陳便開槍打死2員警。

王被依殺人罪起訴後潛逃大陸,因受病痛所苦,2006年持假護照入境臺灣,在機場遭逮,最高法院2011年7月27日判他死刑定讞,律師團曾提再審、非常上訴及釋憲聲請,但都遭駁回。王目前仍關押在臺南看守所,是全臺最老死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