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掉這兩個!下令槍殺2警判死13年未槍決 最老死囚王信福能重獲自由?

男子王信福被控是槍殺2名警察的主謀,逃亡大陸十多年後返臺,最終判死刑定讞,至今13年未執行,成爲現今「最老死刑犯」,廢死聯盟等團體成立「王信福救援大隊」爲他平冤,而憲法法庭4月23日將開庭辯論死刑存廢,監察院也籲請法務部移付非常上訴及再審。

判決指出,王信福曾因殺人未遂與持有手槍被判刑定讞,出監後擔任哥登酒店股東,陳榮傑則是副理,平時是小弟。王信福1990年8月10日凌晨3時許,與陳榮傑等人相約至嘉義市「船長卡拉OK」飲酒作樂,王信福因不滿店東殷勤招待下班的2名警員黃鯤受、吳炳耀而未敬酒,服務人員播放點歌有誤,先後嗆警員「警察有多大,警察有什麼了不起」。

王信福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以手指指向警員說「結掉這二個」,陳榮傑就以雙手持槍朝2名警員口脣部、胸腹部各射擊一槍致死;王信福未接受審判,逃往大陸,法院1991年2月22日發佈通緝,2006年10月10日持假護照及臺胞證入境,在桃園機場遭緝獲;陳榮傑則於1992年8月20日執行槍決。

王信福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案發時他雖有在場,但沒有殺人犯意,槍枝不知道是誰的,沒有叫陳榮傑殺警察,他只在現場喝酒,並對小姐放歌錯誤略有微詞而已,沒有和警察或店老闆發生口角衝突,最高法院2011年7月27日依殺人罪判決死刑定讞;王信福今年72歲,是現今最老死刑犯。

廢死聯盟2021年成立「王信福救援大隊」,認爲案件歷時甚久,相關證人無法傳喚到庭,且欠缺相關物證,且法院罔顧王信福的訴訟權,僅根據未經過交互詰問的自白、充滿疑點的證據判處死刑,律師團曾提再審、非常上訴皆遭駁回。

律師團及民間團體以死刑條文違憲,替王信福等37名死刑犯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已受理並定於4月23日行言詞辯論,依規定要在3個月內作出判決,等於是賴清德就任總統後,首要面對羣衆的一大爭議憲政事件。

王信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