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餐飯後吃藥 無法準時吃飯時...吃藥應該延後還是提前吃?

撰稿:洪巧藍諮詢專家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林森中醫昆明院區藥劑科主任/雷才

Q :被開藥以後說要三餐飯後服用,可因爲工作關係,有時候中午會晚吃,可能落到3點以後,甚至沒時間吃,這時候可以直接吃藥嗎?還是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林森中醫昆明院區藥劑科主任雷才萱表示,若爲一般症狀緩解的藥物,即使沒有吃飯而服用藥物造成的影響並沒有那麼高,如果是考量午餐服藥時間點,可以按照早餐用藥時間來考慮。不過像是糖尿病等用藥,則必須額外注意服藥與用餐的時間點。

雷才萱表示,一般症狀治療藥物訂出三餐飯後吃藥的規範,主要是爲了讓民衆記得定時吃藥,必竟大家可能忘記吃藥,但不太會忘記吃飯,所以將二者綁在一起,此外一般來說吃飯與用藥兩者間的影響不大。

依據一般症狀治療藥物的服藥時間,舉例如果是三餐飯後,則掌握用藥間隔約6~8小時原則,最多不要超過8小時,所以如果本身中午的時間比較難定時吃飯,評估一下用藥間隔,也可以先吃藥。

不過,如果民衆吃了可能會影響腸胃不適的藥物,建議還是在飯後服用,可以從藥袋上標示的副作用找到所要的資料,也可以依據個人過去服用藥物的經驗做判斷,如果容易腸胃不適、不舒服,應該避免空腹,最好還是飯後再吃。

此外,如果是抗生素類藥物,爲了維持體內藥物的有效濃度,以確保藥物的效果,必須按照指示用藥的時間服用;至於屬於飯前服用的糖尿病藥物,就得吃飯前再吃藥,避免服藥後未進食而造成低血糖發生。

以上爲一般藥物的建議服法,其他特殊藥物的服用時間點,可再諮詢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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