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治療常用藥物賀癌平皮下注射型12月納健保給付

孫女士(圖中)得知罹患乳癌後,選擇正向面對,目前治療狀況相當不錯。(魏怡嘉攝)

48歲的孫女士,兩年多前眼睜睜看着罹患乳癌的姊姊,因爲拒絕化療,癌細胞快速擴散,最後錯失治療良機,悔恨而終,沒想到去年孫女士自己也罹患了乳癌,與姐姐不同的是,她選擇正向面對,她說,很多人擔心化療的副作用,事實上,現在的化療藥物很進步,這些副作用並不像大家想的這麼可怕,尤其乳癌常用的賀癌平,過去需用點滴靜脈注射,現在已有皮下注射,且自12月起健保有給付,注射只要5分鐘就完成,大大提高治療的品質。

根據2015年臺灣癌症登記資料,女性乳癌(不含原位癌)發生人數1萬2360人,佔當年度女性總罹癌人數4萬8514人的25.47%,是女性癌症類別的第一名,且發生率每十萬分之73,遠遠超過其他婦癌。

臺灣乳房醫學會理事長、臺北慈濟醫院乳房外科教授沈陳石銘表示,放射線治療和手術都是乳癌的重要局部治療方法,然而,癌症門診中,許多早期乳癌患者動完手術後不免納悶,爲什麼還要做藥物治療?主要因爲癌細胞不會乖乖地待在一處,即使腫瘤切得很乾淨,仍可能發生肉眼看不到的微轉移,因此還需搭配賀爾蒙治療、化學治療或標靶治療,經由血液循環來達到系統性的治療和預防復發。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乳房外科主任劉良智表示,門診中常會有病患問抗癌藥到底要使用多久?早期乳癌患者需接受藥物治療的時間也會隨用藥類型而有長短,原則上,賀爾蒙治療需持續5至10年,化學治療需持續6至8次、每次間隔3個星期,標靶藥物治療則需持續1年,預防癌細胞復發和轉移的效果較佳。

至於抗癌藥物的使用時機,劉良智指出,除了術後之外,化療和標靶治療也適合當作術前輔助治療,有機會把腫瘤縮小,進而保留較多的乳房和免除淋巴結清除術,因此,無論是做爲術前輔助治療或術後輔助治療,建議先與醫師溝通,依據個人的病況和需求擬定專屬的治療計劃。隨着醫藥科技的進步,乳癌早已撕掉「不治之症」的標籤,若能及早發現且對症治療,早期乳癌患者的平均5年存活率可高達9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