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管理的真諦,對想保留的員工人性化,其他人實行反人性管理

在中國,一個年輕人有份正經的工作,按時上班不加班,給國家交個稅,業餘時間正常娛樂消費,不吸毒不濫交不賭博不鬥毆不聚衆鬧事……

這放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五好青年,社會中堅力量

但在中國,這叫躺平!

因爲雙休,你就是不上進。不加班,你的績效就是最低分。

爲何會有這樣的差異?

因爲在中國,加班已經在整個社會裡面成爲一種“common sense”。

因爲在中國企業,加班已經形成一種文化,一種的信仰。

我所在的公司,辦公室人員加班是沒有加班費和換休的。

今天你加班到晚上12點,明天你還得在早上8:30之前到公司打卡。

如果遲點了,不好意思,員工手冊上怎麼規定的怎麼來?

如果你不服氣,說:“我遲到是因爲昨晚加班太遲造成的,我沒有加班費沒有換休,只遲到一會兒,公司就不能體諒一下嗎?”

對不起,公司會立刻告訴你:“加班是因爲你能力不夠,不能在8個小時內完成你應該完成的工作,所以你第二天該怎麼樣還是得怎麼樣。”

如果你繼續力爭:“難道公司就不能人性化管理一點嗎?”

公司會告訴你:“你理解大錯特錯,人性化管理不是對員工放任和縱容。人性化管理的目的是規避和控制人性中不好的東西,例如趨利避害,偷奸耍滑,推卸責任。”

末了,他會加上一句:“人性化管理的本意是反人性管理。你們好好看看外面的大廠,華爲騰訊這些,哪家公司是到點下班的,我們對你們已經夠寬容了,你們還得寸進尺。”

確實,當今社會,不僅在互聯網,其他諸如房地產、證券公司等領域,長期加班已成爲企業文化、人員素質和績效考覈要求中難以分割的一部分了。

整個社會的工作時間已經完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進程。

當你進入這樣一家公司,周圍的人都在加班,這個時候如果你按正常時間走反而會顯得特別不合羣。

這個時候,加班不再僅僅是一個需求驅動,而變成了表現給領導看,其他部門看,同事看的景象。

所以看似沒有強制加班,實質已成爲一種生存法則。你不得不“拋妻棄子”,挑燈奮鬥。

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規矩就是這樣,這就是所謂的加班文化。

而且還在不斷地被灌毒雞湯。

場景一般先是華燈遍地,深夜的街頭和城市,然後轉入燈火通明的辦公室和一個個忙碌的身影……

接着旁白出現了,這個世界有兩種人,一種是在晚上睡覺的,還有一種是在你睡覺時改變世界的人。

問題是我看後想說,我白天也想睡覺啊。

我沒有夢想,如果真要有一個,那也是穿越回古代,提着鳥籠,帶着家丁,招搖過市,最好還能對着良家婦女吹一吹口哨。

那悲歌總會在夢中驚醒,訴說一點哀傷過的往事;那看似滿不在乎轉過身的,是風乾淚眼後蕭瑟的影子……

2012年初,金山公司曾在微博上炫耀員工敬業,“連續加班一週沒有碰過牀,困了就睡桌子”……

同年9月4日,金山軟件集團旗下游戲工作室《西山居》一名員工在北京公司辦公室內猝死,年僅25歲,死亡時正是工作時間。

2014年,剛剛獲得5000萬美元融資的移動醫療新貴創始人,僅34歲的金波在北京地鐵6號線呼家樓站開往潞城方向的站臺上突然暈倒,隨後失去意識。

他的生命定格在6月29日19點40分……

一個月以後,華爲旗下海思公司無線芯片開發部部長王勁於7月26日凌晨離世,享年42歲。

互聯網過勞死,打開手機滿屏皆是互聯網的996。

日益嚴重的996,風靡互聯網的996到底是怎麼形成的?

996是早上9點(或9點半)上班,晚上9點(或9點半)下班,週六還要加班。

有人說“互聯網行業你跑的慢就是死,加班是逼不得已的選擇。”

真的嗎?如果想跑得快可以用接力棒,搞成接力賽,爲何沒有這樣呢?

究其原因,成本。

高薪豈會是讓你白拿的。

作爲老闆,你可以允許一個前臺小姑娘摸魚,但你絕對不會允許一個IT工程師摸魚。

因爲成本,一個IT工程師的工資是一個前臺小姑娘的十倍。

所以你不僅不會允許他摸魚,而且想的還是如何物盡其用。

這就像出租車類的運營車輛,你是車輛所有者,你最希望的是它一天24小時都在運轉。

如果你是HR,你能不能把IT工程師的工資一分爲二招聘兩個人呢?

不行,因爲老闆會罵死你:“你是五百除以二,千字多一豎,人字少半邊嗎?”

因爲薪資看上去好像沒有增加,實際上在公司的吃喝拉撒、福利、社保全部成倍增加。

上面講的大廠的這些人至少是拿着高薪加班,利益驅使之下,爲了寶馬香車拼了。

而那些生活在最底層的產業工人,底薪僅僅3000~5000元不等。

他們加班是爲了活下去,3000~5000元在當今社會中妥妥的杯水車薪。這些工人想加班,卻求而不得。

工人想加班必須在日常工作中表現好,效率高、質量好、聽話和執行力強,與領導關係好。

否則哪裡涼快哪裡待着去。

加班在工廠裡面是作爲表現好、績效好的一種激勵。

如果在工廠裡面沒有加班,你還留不住員工。

這就是我們的製造業。

而萬惡的西方卻執行985,9點上班,8小時下班,一週5天。

國外爲何沒有加班?因爲加班成本太高了,而且還有人管。

德國爲此專門頒佈了《工作時間法》,規定員工一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如果想員工加班必須先和員工協商好,並且支付好幾倍的報酬。

這誰遭得住,還不如多請人呢?

我們的加班工資是平時1.5倍,週末雙倍,即便這麼低廉,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還是玩出了花樣,基本工資,獎金不計入基數計算。

那爲何我國加班成風呢?

試想一下,如果你在公交車上看見扒手投錢,你路見不平一聲吼,扒手沒得逞,然後一直吊着你,準備在無人的地方收拾你,你怎麼辦?

算了,乾脆看見當作沒看見,不吼了。因爲後果嚴重,得不償失。

舉報加班也是一樣,後果嚴重,一旦舉報就和企業拉破臉,不能繼續在公司上班了,成本太高了。

歐美國家的工會非常強大,舉報公司加班,公司不僅要支付員工應得的那一部分,還不能找小鞋子給員工穿,更不能借口開除。

否則歐美的工會就上門阻斷交通,封閉廠門,讓工廠停擺。

也造成了西方工作和生活完全分離的現狀。

休假和度假期間絕對不處理任何工作上的問題。不管你有多急,一切待我度假歸來再說。即便你要歇菜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