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協:依法遴選應準上任 全力聲援彰化卡管案17名校長

彰化縣國中小校長異動遭到否決,教育處認定遴選過程瑕疵縣長惠美說一切依法行政。(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國中、小校長遴聘變卦,去年12月4日所還被指爲「彰化版拔管」,彰化縣長王惠美表示「尊重遴選委員會決議,一切依法行政,會顧及全體校長權益」,今(13日)全國中小學校協會發出新聞稿,要求彰化縣應依法准予聘任17名校長。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提到,「卡管案,讓臺灣學到什麼教訓?延燒超過百天,造成三位教育部長下臺,懸而未決的臺大校長爭議,纔剛剛落幕。彰化縣教育處的決定,將會讓縣長和教育處本身,承擔什麼樣的風險?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強調,已參加且依法完成遴選的校長們,應比照臺大校長的待遇,立即准予上任」。

前任彰化縣長魏明谷(左)與現任彰化現長王惠美(右)。(圖/翻攝魏明谷、王惠美臉書)

全國校長協會指出,教育體制兒戲,不能因政黨輪替,新縣府就不埋單,「說停就停,對教育界傷害很大!」若作業有疏失,也是責在縣府,強迫校長回任來承擔縣府錯誤,豈是處理之道?

全校協提出兩項主張,說明如下 :

主張一、立即恢復原公告並獲遴選校長二月一日上任,以維護全國中小學校長是「遴選」非「派任」的基本權益,並維護相關各校校務正常運作

主張二、如須調整校長遴選次數(一年一次或兩次),請依程序回到遴選委員會內,更改遴選辦法,並在一定期限前完成公告後再實施,以正法令周延性與合乎公平民主原則

另外,依據媒體報導,彰化縣前縣長魏明谷也主動致電媒體強調,當年國民黨籍的縣長卓伯源卸任前,也辦理校長遴選,他並未質疑,因校長是遴選非派任,而今新縣府的做法,太不尊重遴選制度當事人,「要掌權也沒必要這樣」!

全校協表示,既然校長遴選已經完成,先前的行政處分生效影響人民身分地位一旦被推翻,這不是行政程序法問題,這是行政法的問題。

撤銷的行政處分,衍生信賴利益損害賠償的問題,也會有行政訴訟的問題,況且現今從大學到國中小校長遴選之作業,都是依據各級學校教育法規來執行,根本沒有大學或國中國小之分,應是全國一體適用。

依據媒體報導, 彰化縣教育處網站去年公告的校長遴選名單有17人,原本彰化縣政府12月4日公佈校長異動後,各校最近陸續辦惜別會,「飯都吃了,該送的都送了,該依依難捨的哭都哭了」有的校長也開始到將要就任的學校參加相關活動,準備開始熟悉業務

沒想到新縣府卻不認帳,「去年遴選時間有瑕疵,且未來每年只在7月辦一次遴選,12月遴選結果不算,校長暫不異動」消息傳出, 原本已任期4年的校長原本已如願要調校,如果今年7月的遴選,他不幸沒成功調校,也可能面臨提前退休。也有校長12月遴選結果不如他的意,重新再遴選,未來可能可以再翻盤,讓彰化縣校園現場陷入不穩定狀態

卡管案像回力鏢,打中三任教育部長,甚至成爲影響大選的指標,究竟彰化縣教育處該怎麼做?纔不會讓教育處甚至新縣府都陪葬,全臺灣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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