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老里民3200萬遺產 里長吐出和解換緩刑

高雄一名柯姓老父死後留下13億鉅額財產,6名子女向保險公司提告爭取理賠金時,發現其中一筆3200萬元理賠金竟遭該裡裡長領走侵吞,里長矢口否認,一審依侵佔罪判該里長1年6月,二審高雄高分院審酌里長認罪也與家屬和解,改判緩刑4年,全案定讞。(本報資料照)

高雄一名柯姓老父死後留下13億鉅額財產,6名子女向保險公司提告爭取理賠金時,發現其中一筆3200萬元理賠金竟遭該裡裡長領走侵吞,里長矢口否認,一審依侵佔罪判該里長1年6月,二審高雄高分院審酌里長認罪也與家屬和解,改判緩刑4年,全案定讞。

2007年柯男死亡,其6名子女爲了爭取理賠金、向保險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柯男一名兒子代表衆人進行調解,保險公司同意給付3200萬元理賠金。

但柯男6名子女2019年8月進行另一件遺產分割案件時,發現該里長竟取得柯男授權、領到和解金,柯男6名子女因此要求該里長分配和解金。但該里長強調,和解金中的1500萬元是給「社會人士」的處理費,其他子女對此都知情且同意,因此剩下的1700萬元可以拿出來進行分割,每人約可得3百萬。柯男6名子女不滿,一狀告上法院。

一審認爲,柯男其他兄弟姐妹並未授權他這麼做,侵佔屬實,依侵佔罪判1年6月徒刑。

二審法官認爲,該里長僅因一時貪念,未盡其將本案和解金分配予告訴人等之義務,將柯男身後相關款項侵佔入己,一開始還矢口否認犯罪,但二審期間已和柯男家屬達成和解,取得原諒,考量該里長侵吞的款項只是柯男13億遺產的一小部分,損害非大,最後改判緩刑4年,全案定讞。